市人民政府决定:
杨光、刘斌、刘志伟同志任驻马店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刘兵同志任驻马店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黄长江同志的驻马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杨正同志的驻马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彭蒸同志的驻马店市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陈卫波同志的驻马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王睿同志的驻马店市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徐国桉同志的驻马店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隽、汪磊同志的驻马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永芬(女)、范国荣同志的驻马店市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朱敏同志(女)的驻马店市金融工作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刘分气同志的驻马店市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梁俊峰同志的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