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2022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以下简称《重点任务》)。围绕社会关注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划司有关负责人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促进农业转移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是新型城镇化的首要任务,同时还应抓好超大特大城市和县城这“一大一小”的发展,并加快新型城市建设。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要“提质”
“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是新型城镇化的首要任务。要着力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市。”该负责人表示。
按照《重点任务》,在户籍方面,各类城市要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求,畅通在本地稳定就业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渠道。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落实全面取消落户限制政策。实行积分落户政策的城市确保社保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
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方面,《重点任务》要求积极扩大公办学位资源,以流入地政府为主、公办学校为主,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优先将随迁子女占比较高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纳入政府购买学位范围。以新生代农民工为重点推动参保扩面,推动企业为农民工缴纳职工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费,合理引导灵活就业农民工按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
同时,要加强农民工就业服务和技能培训,开展农民工补贴性培训600万人次。进一步加大中央财政市民化奖励资金支持力度,推动省级财政建立市民化奖励资金,重点支持吸纳跨市域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多的城市。
城镇化空间布局和形态要“优化”
该负责人表示,2022年在优化城镇化空间布局方面,要依托城市群和都市圈促进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特别是抓好超大特大城市和县城这“一大一小”的发展。
一是提升城市群和都市圈承载能力,制定出台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年度工作要点,印发实施长江中游、北部湾、关中平原城市群发展“十四五”实施方案,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健全省级统筹、中心城市牵头、周边城市协同的都市圈同城化推进机制。
二是推动超大特大城市转变发展方式,合理控制人口密度,疏解非核心功能,完善郊区新城功能,促进多中心、多层级、组团式发展。
三是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支持一批条件较好的县城重点发展,更好满足农民到县城就业安家需求和县城居民生产生活需要。
此外,巩固特色小镇规范纠偏成果,注重质量、严控数量,促进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
“我国都市圈发展总体处于初级阶段,各地区应尊重客观规律、立足发展阶段,科学有序推动建设。”该负责人指出,依托超大特大城市或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大城市逐步培育。都市圈是大城市发展到一定阶段后与周边市县密切互动进而呈现出的城镇化空间形态,不具备培育条件或条件尚不成熟的地区不宜相互攀比。同时,科学合理确定空间范围。都市圈形成发展有其客观规律,重要特征是城市间有密切的人员往来和经济联系,基本范围是1小时通勤圈。在研究确定空间范围时,应实事求是、集约高效,不宜盲目扩大。
新型城市建设要“提速”
“城市建设要重视‘面子’、更要注重‘里子’,只有‘里子’基础更加牢固,‘面子’才能更加靓丽。”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划司有关负责人指出,目前我国生活在城镇的人口已达9亿多人,今后还将继续增加。要优化城市发展理念,建设宜居宜业城市,打造人民高品质生活的空间。
按照《重点任务》,一是启动实施城市老化燃气等管道更新改造,完善防洪排涝设施。二是有序推进城市更新,改造840万户老旧小区居民的居住条件,更多采用市场化方式推进大城市老旧厂区改造,因地制宜改造一批大型老旧街区和城中村。三是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严禁随意拆除老建筑、大规模迁移砍伐老树。四是强化空间治理,稳步推进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制定报国务院审批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审查工作规则。
在城乡融合方面,该负责人强调,我国即使基本实现城镇化,仍将有4亿左右的人口生活在农村。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需要在促进城乡要素双向自由流动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方面,下大气力改革探索,以工补农、以城带乡,为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制度保障。
一是推进城镇公共服务向乡村覆盖,促进县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建设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二是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向乡村延伸,因地制宜推动供水供气供热管网向城郊乡村和规模较大中心镇延伸,建设联结城乡的冷链物流、电商平台和农贸市场网络。三是稳步推进改革试验,推进11个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加快改革探索,适时推广一批城乡融合发展典型模式。四是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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