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杜陆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背离入党初心,丧失理想信念,毫无党性原则,毫无敬畏之心,“三观”崩塌、私欲膨胀、底线失守,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将国有资产视为随意摆布的“玩具”。不落实巡视整改要求,对抗组织调查,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生活作风奢靡,与私营企业主勾肩搭背、拉拉扯扯,甘于被“围猎”,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特别是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大搞权钱交易;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作为、打折扣;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为亲属在职工录用方面谋取利益;在财务数据上弄虚作假,工作作风庸懒散,致使昆钢公司不仅债台高筑、举步维艰,而且在党风廉政、队伍建设、工作作风、生产经营等各方面均出现了严重问题。
杜陆军严重违反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并构成职务违法,且涉嫌受贿犯罪、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犯罪、赌博犯罪、高利转贷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杜陆军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杜陆军简历
杜陆军,男,汉族,1970年12月生,四川宣汉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93年7月参加工作,2001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3年7月起在昆钢桥钢厂工作,历任财务科工作人员、劳资科副科长、财务科科长;
2004年1月任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昆钢公司”)财务部主任;
2006年12月任昆钢公司副总会计师,昆钢公司财务部主任;
2009年11月任昆钢公司副总会计师,昆钢公司内部银行副行长兼云南昆钢国际贸易公司财务总监;
2011年3月任昆钢公司副总会计师,战略发展部(资本运营部)主任;
2011年12月任昆钢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会计师,昆钢公司首届子公司监事会主席;
2012年12月任昆钢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会计师,云南浩华经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2013年8月任昆钢公司财务总监;
2015年9月任昆钢公司党委常委、董事、财务总监;
2015年12月任昆钢公司党委常委、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2016年12月任昆钢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期间:2017年5月至2019年7月兼任武昆股份公司总经理);
2019年4月任昆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武昆股份公司副董事长;
2021年4月被免去昆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职务。
(云南省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