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姚多咏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党纪国法,亲清不分、亦官亦商,贪婪成性、肆无忌惮,长期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大搞权钱交易,不择手段多方敛财;擅权妄为、损公肥私,造成特别重大国有财产损失。
姚多咏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滥用职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安徽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安徽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姚多咏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姚多咏简历
姚多咏,男,汉族,1957年9月生,安徽淮南人,大学文化程度。1976年1月参加工作,1985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3年12月任凤台县委副书记、县长;2008年9月任凤台县委书记(2012年3月享受副市级待遇);2012年8月任淮南市委督查组副组长。2018年11月退休。
(安徽省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