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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长治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李国强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2022-02-12 10:08:15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山西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山西省委批准,山西省纪委监委对长治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李国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国强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权在干部录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纵容默许亲属利用本人职权影响谋利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揽、工程款结算及干部录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

  李国强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山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山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国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李国强简历

  李国强,男,汉族,1964年9月生,山西壶关人,中央党校大学学历,1992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9月参加工作。

  1981年9月至1988年3月,先后在壶关县集店中学、实验中学、壶关县一中、教育局工作;

  1988年3月至2001年12月,先后任壶关县政府办科员、副主任、县委办副主任、店上镇党委书记;

  2001年12月至2006年5月,任屯留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

  2006年5月至2011年4月,任沁县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2011年4月至2013年8月,任沁县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2013年8月至2014年3月,任长治市城区区委副书记、代区长;

  2014年3月至2016年7月,任长治市城区区委副书记、区长;

  2016年7月至2017年7月,任长治市城区区委书记;

  2017年7月至2020年11月,任长子县委书记;

  2020年11月至2021年2月,长治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候选人;

  2021年2月,任长治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山西省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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