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孙赟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毫无“四个意识”,纪法底线失守,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职务升迁,拉关系、找门路,搞政治投机;政治品行恶劣,授意他人搞匿名恶意编造举报;胆大妄为,对抗巡视;违反议事规则,“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严重缺失;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乘坐头等舱、公务舱,收受礼金;违反组织纪律,拒不执行组织人事安排,任人唯亲、排除异己,为他人在职务提拔、职工录用方面谋取利益;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品,借用他人房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私设“小金库”并使用“小金库”资金购买高档保健品。将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视为私产,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大搞利益输送。
孙赟其行为已违纪,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受贿、贪污、行贿犯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孙赟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孙赟简历
孙赟,男,汉族,1966年2月出生,甘肃通渭人,在职博士研究生学历。1992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2年7月至2011年10月,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工作,历任工程中心副主任、规划发展部部长、院长助理等职务;
2011年10月至2012年10月,云南省楚雄州政府副州长(挂职);
2012年10月至2013年8月,中国福马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云南省楚雄州政府副州长(挂职);
2013年8月至2015年5月,中国福马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云南省楚雄州委常委,州政府副州长(挂职);
2015年5月至2016年5月,云南省楚雄州委副书记;
2016年5月至2019年6月,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19年6月,云南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正厅级)、办公厅党组成员。
2020年9月,被免去云南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职务。
(云南省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