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范忠违反廉洁纪律,退休后违规兼职取酬、从事有偿中介活动。利用职务便利和影响力,在案件诉讼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
范忠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人民法官,背弃初心使命,无视党纪国法,知法违法,执法犯法,利用司法审判权为己谋利,严重影响司法公正和人民法官形象。范忠的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海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海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范忠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范忠简历
范忠,男,1955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历任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审判员、经济审判庭副庭长、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副巡视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2015年10月办理退休。
(海南省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