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樊安顺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品;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借用资金;大搞权力寻租,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工程款结算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樊安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山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山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樊安顺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樊安顺简历
樊安顺,男,汉族,1962年11月生,山西稷山人,研究生学历,199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9月参加工作。
历任山西省引黄工程总公司(管理局)党委委员、副经理(副局长),山西省黄河万家寨水务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2020年3月,任万家寨水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
(山西省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