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齐海田背离初心使命,无视党纪国法,胆大妄为、肆无忌惮、知法破法、执法违法,为捞取个人政治资本,多次为不法商人输送利益,视党纪国法规矩为无物,不仅利用职权便利和影响,干预、插手、指示、安排政法系统的司法及刑罚执行活动,还安排原下属违规办理相关手续,严重破坏政法系统的政治生态,政治品行和政治影响恶劣。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齐海田开除党籍处分,按一级主任科员重新确定其享受的待遇。
齐海田简历
齐海田,男,汉族,1952年10月生,黑龙江肇东人,大专学历,1969年1月参加工作,1970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69年1月入伍;
1991年7月任兰州军区空军航空兵训练基地政委;
1994年5月任空军航空兵第三十七师政委;
1996年7月任空军航空兵第四十四师政委;
1999年6月国防大学联合战役指挥班学习;
2000年2月任成都军区空军后勤部政委;
2001年5月任空军昆明基地政委;
2004年11月任省委政法委员会委员、副书记;
2012年10月任省政府参事室参事;
2015年11月退休。
2019年11月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云南省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