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顾佾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贪欲膨胀,目无法纪,甘于被不法私营企业主“围猎”,管工程“吃”工程,将公权力化作谋求私利的工具。顾佾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并伪造证据、转移隐匿涉案财物,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并收受礼金,多次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违规配备驾驶人员;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家庭境内外房产;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工作纪律,大肆违规干预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顾佾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上海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上海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顾佾开除党籍处分;由上海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上海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