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李莅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力,抓党建工作流于形式,不按规定配备党支部书记,让人代写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当“两面派”、做“两面人”,当面接受组织批评、背后公开发表错误言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报销教育培训费名义滥发福利,违规接受客户宴请、旅游安排和收受贵重礼品、购物卡;违反组织纪律,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决策事项搞“个人说了算”;违反廉洁纪律,配偶利用其职务影响收受客户巨额钱款、违规承揽业务;违反工作纪律,插手干预招投标活动,隐瞒大额经费收支逃避监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和职务影响为企业获取贷款、为融资租赁领域非法中介提供帮助,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和上市公司原始股,涉嫌受贿犯罪。
李莅身为国有金融企业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党纪国法,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客户关系“亲”“清”不分,甘于被“围猎”;利用手中信贷权和行业影响力为他人提供帮助,单独或通过其配偶大肆敛财,伙同他人共同收取巨额“佣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国进出口银行党委研究决定,给予李莅开除党籍处分;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进出口银行纪检监察组研究决定,给予李莅政务开除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云南省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依法处理。
李莅简历
李莅,女,汉族,1967年4月出生,1989年8月参加工作,2000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4年12月调入中国进出口银行工作,历任总行信贷部干部、处长助理、副处长,出口信贷部三处、二处处长;
2006年12月任中国进出口银行总行船舶融资部、交通运输融资部副总经理;
2009年3月任中国进出口银行总行交通运输融资部总经理;
2012年3月任中国进出口银行上海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2019年7月任中国进出口银行北京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2022年1月被免职。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进出口银行纪检监察组、云南省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