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冷厚堂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钱款;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违规收受礼金,违规公款送礼,违规使用公车;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职务提拔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利用本人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
冷厚堂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冷厚堂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应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冷厚堂简历
冷厚堂,男,汉族,1954年12月生,1974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5年11月参加工作。1997年11月任东港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2002年6月任丹东市振安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2002年11月任丹东市振安区委副书记;2009年3月任丹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2013年10月任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调研员,丹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书记;2014年6月任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调研员;2014年9月任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巡视员;2015年1月退休。
(辽宁省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