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庞博新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滥权妄为,靠企吃企,目无法纪,肆意敛财。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庞博新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庞博新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