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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淮阳区平安家园小区:公共区域为啥能建停车库?
2022-03-22 10:46:38

 大象新闻·河南广播电视台记者曹政锋 乡村频道周口地市部记者罗亚东 赵勇 

“我们小区开发商把部分公共区域和绿地建成停车库公开对外出售......”近日,我们的热线接到周口淮阳区平安家园小区群众反应的问题。

3月18日,我们在周口市淮阳区平安家园小区内看到小区居民反映的“问题停车库”早已经建好,并对外出售。

在周口淮阳区平安家园小区,除了1号楼旁边狭小区域内建成的9个车库外,3号楼和5号楼后面也建成了32个车库,家园小区一共建了41个地上停车库。

“车主嫌麻烦,这些车辆一般都不停在车库里,而是停在消防通道上,严重影响了消防安全”。除了这些,小区业主还介绍说:“这些车库违反了小区规划,没有任何手续,目前是8万块钱一个,如果你有关系还能再便宜点,已经卖了一大部分了”。对于开发商的这种做法,一些业主很不理解,这明明属于小区业主们的公共区域,如果要建停车位,也应该征求业主们的同意,可设立停车位前,物业没有张贴任何的通知。即使建设为停车位,建成后也应该为全体业主共有,而不应出售或出租给某些个人使用,这等于把业主们的东西给出租了,这种做法很不合理。

“我买来也是给老人住的,现在小区地面有停车位,很不安全。”多位受访业主也称,人车分流变为了人车混行,小区地面行车威胁到了老人、小孩的安全。如果当初知道小区内没有人车分流的话,绝对不会选择购买平安家园的房子。

业主们反映的情况在小区“车位服务中心”得到证实:“我们主要卖地下车位,说实话车库是违建,你要敢买地上车库我们也卖,将来要是业主不愿意还得拆。”随后有业主当场拨打电话,把情况反馈给周口淮阳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该局工作人员表示,2019年以前审批的项目不归自然资源局管,归住建局管。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小区道路绿地和商品房楼顶、外墙、楼梯、楼道一样,属全体业主共有财产,任何人不得占用。其规划和布局是经过规划部门审批的,擅自改变用途属于破坏规划行为。《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赵国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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