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查询>>
最高检史上首份检察建议书为何发给教育部?
2019-03-13 10:17:00

 ● 一号建议是最高检认真分析办理的性侵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生犯罪案件,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历史上首次以最高检名义发出的。其核心内容为,建议进一步健全完善预防性侵害的制度机制;加强对校园预防性侵害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严肃处理有关违法违纪人员等

● 截至今年1月25日,全国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府领导对落实最高检一号建议作出了批示。浙江省省长袁家军在浙江省检察院报送的《浙江校园安全案件专题分析报告》上亲自批示“完善机制,提高未成年人保护水平”

● 最高检党组已经部署,下一步将联合有关国家部委,不断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通过开展专项调研督导、推动建立教职工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制度、建立案件信息共享机制等有效举措,打好落实一号建议的“组合拳”

□ 本报记者 蒋安杰

3月1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第一次以首席大检察官的身份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作工作报告。这份通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有思想有观点有张力、求真务实、很接地气、用数据说话、装满了人民声音的报告吸引了各界的目光,尤其是报告中提到的“一号检察建议”引起社会高度关注,被各大媒体追逐。

据悉,这份于2018年10月19日向教育部发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以下简称一号建议),是最高检认真分析办理的性侵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生犯罪案件,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历史上首次以最高检名义发出的。其核心内容为,建议进一步健全完善预防性侵害的制度机制;加强对校园预防性侵害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严肃处理有关违法违纪人员等。

首席大检察官的首起抗诉案件

很多人会问,最高检史上第一份检察建议书为何发给教育部?这要从首席大检察官的首起抗诉案件说起。2018年6月12日,因为一起关于小学教师性侵未成年学生的抗诉案件,共和国首席大检察官张军首次依法列席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首席大法官周强主持,最高法17位审委会委员悉数出席。

这起案件的被告人齐某是一所乡村小学的班主任。在一年多的时间里,齐某利用午休、晚自习及宿舍查寝等机会,在学校办公室、教室、无人的宿舍等地方多次对两名被害女童(均为10岁)实施奸淫、猥亵,并以外出看病为由将其中1名女童带回家中强奸。此外,齐某还在女生集体宿舍多次猥亵多名10岁至11岁的女童。

2016年1月20日,某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结果为,判决齐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0年。2017年3月3日,最高检以某省高级法院对齐某强奸、猥亵儿童一案判决适用法律错误、量刑畸轻为由,向最高法院提出抗诉。

在此次审委会上,张军检察长发表了抗诉意见,明确指出原审判决存在的错误,并从情节认定、法律适用、量刑建议等多个方面阐述了检方观点,得到了最高法院审委会绝大多数委员的一致赞同。最终,最高法经审理采纳了高检院的全部抗诉意见,依法改判齐某无期徒刑。这一案例后来被列为最高检2018年11月下发的第十一批指导案例之一。 

向教育部发出史上第一份检察建议书

正义得到了伸张,但检察监督并未就此结束。据最高检第九检察厅齐某抗诉案的承办人介绍,张军检察长在案件改判后多次强调,要思考如何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做到起诉之前、延展到裁判之后,为每个家庭、每一所幼儿园和中小学校带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根据张军检察长的要求,办案组的检察官们结合齐某案开始“解剖麻雀”。

校园应当是最安全的地方,是孩子们健康成长的港湾。检察官们调研发现,近年来,幼儿园和中小学教职员工性侵害幼儿园儿童、中小学学生犯罪案件呈明显上升趋势,如3月1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披露的,去年同比上升30%,而且相当数量的案件犯罪时间长、侵害次数多,一案侵犯多名学生,犯罪情节恶劣。要想遏制和减少未成年学生遭受违法侵犯,不仅要依靠公安、司法机关的严厉打击,更有赖于教育主管部门的源头预防,通过堵漏建制来斩断伸向孩子们的黑手。 

于是有人提出向教育部发送检察建议,这种想法很快得到高检党组的认可和支持。张军检察长亲自指导部署撰写工作,连建议书的封皮都经过精心设计。高检院原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未检办)、研究室等部门抽调业务骨干,前后历经3个月,其间数易其稿,最终形成了高检院历史上的首份检察建议书。

“以前,最高检都是对办案机关提出检察建议。向有关主管部门发送检察建议,地方检察机关有不少实践,但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向国务院组成部门发送检察建议,在历史上尚属首次。”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研究室主任万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强调。

因为是“史上首次”,最高检对发出一号建议十分慎重。这份建议书的内容曾反复论证修改,还经过了最高检检委会会议审议,确保反映的问题精准、提出的建议可行;同时,还正式发函征求教育部意见,根据其意见对检察建议书作了进一步的修改。

最高检办公厅王松苗主任对记者介绍,当时分管未检工作的孙谦副检察长工作非常细心,也有担心对方不太了解检察建议的顾虑,建议张军检察长在发出建议之前与教育部部长先进行沟通。

张军检察长亲自与陈宝生部长通电话后,陈宝生部长特别重视,除感谢最高检对预防未成年人性侵犯罪等问题的关注支持外,还特别希望在建议上加一句“督促地方政府落实”。正是这句话,促使最高检党组要求把工作进一步做到家,陈宝生部长电话里的建议被张军检察长在多个场合提及。据内部人士透露,在最高检工作报告分别征求各方意见的五次座谈会上,几乎每个与会者都知晓了教育部部长的这句话。

张军检察长为何要反复强调陈宝生部长“督促地方政府落实”这8个字?这是因为两位领导深知,保护祖国的花朵、真正地关心孩子,必须让制度落地,而最关键的一步还在于落实;必须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一分部署,九分落实,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是最终检验标准”,扎扎实实将工作做到实处,实在是任重而道远。

上海市法学会未成年人法研究会会长姚建龙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一号建议是通过个案促进制度完善、强化未成年人保护机制,案结事不了、放大办案效果,有力地促进了教育部和全国教育部门以及学校加强对未成年学生的保护。

把一号建议做成刚性做到刚性

那么,被冠以最高检历史上首次称呼的一号建议向教育部发出后,教育部是如何回应的呢?

今年1月17日,在北京举行的全国检察长会议上,张军检察长在讲话中说,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出的首份检察建议得到教育部的积极回应。

“教育部党组收到‘一号建议’后高度重视,于2018年12月29日,向最高检来函回复。”万春对记者说。教育部主要领导亲自部署落实工作,迅速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切实从性侵害学生案件中吸取教训,进一步加强预防性侵安全教育、教职员工队伍管理、安全管理规定落实、预防性侵协同机制构建、学校安全督导检查等工作。据悉,双方的沟通合作实际上在回复前已经展开。12月25日上午,刚成立的专门负责未检工作的最高检第九检察厅迎来了第一批来访嘉宾。教育部政法司有关负责同志受部主要领导委托,主动登门听取对一号建议落实工作的意见。下一步,教育部还将进一步加强与高检院的沟通配合,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顶层设计、构建未成年人学校保护体系、加强未成年学生法治教育等方面进行深入合作,共同推动一号建议落到实处。

检察建议的生命在于落实,而落实的关键在于刚性。

“检察建议绝不是发出去就了事,要紧紧盯住效果,监督落实情况。”“要通过我们的努力,把所谓没有硬性要求的检察建议做成刚性、做到刚性!”这是张军检察长最初在2018年大检察官研讨班上的明确要求。

一号建议发出后,检察系统的工作更是驶入快车道。记者了解到,为把一号建议做成刚性、做到刚性,最高检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检察院印发建议时,要求各地及时将检察建议书抄报本省教育主管部门及主管省(区、市)领导,并将本省检察机关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一并报送。

之所以这样要求,最高检一位负责人对记者说,是因为考虑会同教育行政部门落实将更有力度,司法机关毕竟和行政部门在这个问题上有不一样的职能和履职方式,很多工作需要检察机关帮助去促进、协调。因而,最高检要求“做到刚性”必须“以上率下”,把检察建议发给各个省检察长,各省检察长围绕具体情况写出本省的建议,然后给分管省长和教育行政部门,同时把最高检的一号建议附在后面,督促地方政府落实。

那么,成效如何?据最高检第九检察厅厅长史卫忠透露,“落实的效果是最高检和各个省当初都难以想象的”。截至今年1月25日,全国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府领导对落实最高检一号建议作出了批示,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采取了积极举措。通过检察机关和教育部门的共同努力,预防性侵害幼儿园儿童和中小学学生违法犯罪工作,受到高度重视已显积极成效。浙江省省长袁家军在浙江省检察院报送的《浙江校园安全案件专题分析报告》上亲自批示“完善机制,提高未成年人保护水平”。

记者在采访时意外获知,这份一号建议还曾得到国务院领导的高度关注。去年参观“中国改革开放四十周年成果展”时,张军检察长向国务院分管教育的副总理就一号建议作了汇报,这位领导认为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就要依法从严,依法重判;当这位副总理拿到最高检的一号建议后,在批示中充分肯定了一号建议,强调最高检的工作是从源头上保护学校安全、维护儿童权益,支持司法部门依法严惩犯罪,还校园一片净土,并且指示必须做好更要落实。

高检院领导的头脑非常清醒。原来的制度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情况很复杂,一纸建议并不能代表全部,还要加大力度推进。据高检院第九检察厅厅长史卫忠介绍,最高检党组已经部署,下一步将联合有关国家部委,不断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通过开展专项调研督导、推动建立教职工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制度、建立案件信息共享机制等有效举措,打好落实一号建议的“组合拳”。

“重犯率高、熟人作案是比较常见的特点。建立教职工入职查询制度及从业禁止制度,将性侵预防‘关口’前移,能防患于未然,或从源头上较为有效地减少在校未成年人被前科教职工性侵的风险,有效预防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暨南大学少年及家事法研究中心张鸿巍教授对最高检近期出台的相关举措给予高度评价。

新闻评论
我要评论
匿名发表: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