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2月22日电 (记者倪弋)最高人民法院22日在京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人民法院在线运行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规则》将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明确了在线调解框架体系,填补了在线调解程序空白,创新完善了互联网时代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的制度机制。
《规则》共包括5个部分45条内容,涵盖人民法院在线运行的基本原则、适用范围,确定了人民法院用以支持在线司法活动的信息系统建设、应用、运行和管理要求。《规则》明确提出,人民法院应当建设智慧服务、智慧审判、智慧执行、智慧管理、司法公开、司法数据中台和智慧法院大脑、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运维保障等智慧法院信息系统,保障人民法院在线运行。
《规则》明确,经当事人同意,民事诉讼活动可以通过信息网络平台在线进行,与线下诉讼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规则》还明确了人民法院在线运行的各项活动依托的平台及其应用方式,明确了从用户注册管理、登录和身份认证、在线调解、在线立案、在线交费、在线材料提交等到在线归档全流程各类主体的应用方式,满足人民群众全流程在线诉讼、调解需求。
此外,《规则》明确了人民法院在线运行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要求,并特别强调了关于用户信息保护的相关要求。
据悉,最高法下一步将推进智慧法院信息系统建设落地,推进“中国移动微法院”升级为“人民法院在线服务”,集成整合调解、立案、阅卷、送达、保全、鉴定等诉讼服务功能和智慧服务相关功能,满足人民群众一站式获取人民法院在线服务的司法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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