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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通报5起粮食购销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2022-05-28 08:14:50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当前,夏收工作全面铺开,夏粮收储进入关键时期,为进一步教育警醒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党员干部,扛牢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切实守护好“中原粮仓”,河南省纪委监委现将近期查处的5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 郑州粮油物资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董事长王伟兵涉嫌贪污、挪用公款、受贿案。2013年至2017年,王伟兵利用职务便利,通过签订虚假粮食采购合同、虚假收购、资金拆借等方式多次挪用公款3400余万元给他人使用,通过虚假发票报销等方式贪污公款228万元,收受贿赂205万元。另查,王伟兵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8月,王伟兵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 临颍县三家店粮油贸易有限公司原法人代表邵大涛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合同诈骗、盗窃案。2014年以来,邵大涛以建造、改造粮库和收购小麦为由,高息非法吸收存款6513万元;2016年至2018年盗卖托市粮2455吨,折合人民币约565万元;2019年在收购托市粮期间,私自印制粮食收购过磅单,伪造购粮手续和收购结算凭证,套取售粮款988万元。2021年9月,邵大涛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合同诈骗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22年,涉嫌盗窃犯罪正在被依法追诉。

  3. 鲁山县正源粮油购销有限公司原董事长王金平受贿、贪污案。2016年至2021年,王金平利用职务便利,在办理提粮审签手续、组织安排粮食出库过程中,以拖延办理提粮手续相要挟,向购粮企业索取钱款16万余元;私自售卖“升溢”粮,侵吞“升溢”款5.7万元;以偿还公司债务为由,截留、骗取正源公司公款27万余元。2021年12月,王金平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22年1月,因犯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

  4. 中储粮安阳直属库有限公司林州分公司原员工郑杰涉嫌职务侵占案。2007年至2019年6月,郑杰利用在公司担任代储微机管理员兼代储档案员的职务便利,私自开具并出售公司粮册,伪造粮册小麦数量331余吨,非法获利59万元,造成公司经济损失66万元。2021年11月,中储粮安阳直属库有限公司林州分公司与郑杰解除劳动合同关系。2022年4月,郑杰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5. 确山县国家粮食储备库原党支部书记、主任孙琳违反工作纪律案。2020年,孙琳擅自将保管不善造成霉变的代储小麦14吨丢弃,托市粮出库时应增未增造成国有资产损失31万余元;2019年春,将盈余的7吨小麦出售,获利1.69万元用于冲抵招待费。另查,孙琳还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2022年4月,孙琳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河南省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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