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8月12日电 (周静圆)全面依法治国基础在基层,工作重点在基层。近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提出,力争通过5年时间的努力,党领导市县法治建设的制度和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市级立法质量明显提高,市县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意见》由四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包括市县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主要目标;第二部分完善党领导市县法治建设制度和工作机制,主要从牢牢把握正确方向,发挥依法治市、县委员会作用,规范委员会协调小组运行,加强委员会办公室建设,建立乡镇(街道)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第三部分全面深化市县法治建设工作,主要围绕服务市县经济高质量发展、维护基层安全稳定、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以及提升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和依法治理水平,提出市县法治建设的主要任务举措;第四部分加强组织保障,主要从组织领导、力量保障、信息技术、工作联动等方面作出安排。
《意见》提出的主要目标是,力争通过5年时间的努力,党领导市县法治建设的制度和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市级立法质量明显提高,市县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执法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市县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明显提高,群众法治素养和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形成。
据了解,为确保加强市县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到位,《意见》在加强组织保障方面主要提出以下举措:一是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组织领导;二是强化市县法治建设力量保障;三是加大信息技术在市县法治建设中的应用;四是强化法治工作统筹联动。
中央依法治国办有关负责同志表示,制定实施《意见》,对于提升市县法治工作能力和保障水平,增强人民群众在法治领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夯实全面依法治国基层基础,促进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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