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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022-09-10 08:12:40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中秋、国庆临近,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培树新风正气,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杭州通报5起今年查处的典型问题,具体如下:

  1.上城区原副区长裘华君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礼卡问题。2014年至2021年,裘华君在担任上城区望江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党工委书记、望江地区改造建设指挥部副总指挥、总指挥和上城区副区长等职务期间,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的高档烟酒、现金、礼卡等,共计价值38.74万元。裘华君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8月,裘华君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拱墅区城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潘云山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旅游活动安排问题。2020年7月,潘云山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携家属赴海南三亚旅游,相关费用共计4.38万元均由管理和服务对象承担。2022年3月,潘云山受到记大过处分。

  3.萧山区质监站材料与检测监督科原科长郑平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礼卡问题。2013年至2022年上半年,郑平在担任萧山区质监站材料与检测监督科科长、法规科负责人,萧山区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期间,先后34次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的礼品、礼金、礼卡,共计价值13.7万元。其中,2018年下半年,郑平家庭名下某小区房屋装修过程中,由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装修材料,共计价值2.73万元。郑平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6月,郑平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22年8月,郑平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

  4.杭州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队原副队长、临平区东湖街道原党工委委员叶啸违规收受礼卡、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2018年至2021年,叶啸在担任杭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杭州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钱江经济开发区)大队副大队长、杭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杭州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副大队长、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东湖街道党工委委员(兼)等职务期间,多次收受私营企业主所送的礼卡,共计价值5.2万元。2021年9月至11月,叶啸在担任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期间,占用两间办公室归其个人使用,超出标准面积34.02平方米。叶啸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4月,叶啸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桐庐县江南镇原党委委员、副镇长姚伟国违规收受礼品礼卡、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旅游活动安排问题。2014年至2019年,姚伟国在担任桐庐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桐庐分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江南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期间,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的高档烟酒和礼卡,共计价值4.4万元。2018年上半年至2020年下半年,姚伟国携家属3次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赴丽水遂昌、淳安千岛湖等地旅游,相关费用共计8000元由管理和服务对象承担。姚伟国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月,姚伟国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22年4月,姚伟国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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