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记者从生态环境部26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臭氧污染是指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物(NOx)等前体物在太阳辐射下发生光化学反应,造成近地面臭氧浓度超标的现象。臭氧浓度既与前体物排放强度密切相关,同时也受到气温、辐射强度、湿度、风速等气象因素共同影响。
“尽管臭氧超标不像颗粒物超标那样明显影响大气能见度,不易察觉,但高浓度臭氧仍可对人体健康、作物生长造成危害。”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副司长蒋火华说,我国从2013年开始,将臭氧纳入大气污染物常态化监测。
据介绍,今年3月以来,我国部分重点区域气温同比偏高、相对湿度偏低、降水偏少,有利于臭氧生成。受此影响,1至4月,全国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臭氧平均浓度为127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8.5%;重点区域中,成渝地区、长江中游城市群臭氧浓度同比升幅超20%,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长三角地区同比升幅超10%,珠三角地区浓度最高达到154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7%。
生态环境部当天发布的《2021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显示,与2020年相比,六项大气污染物浓度均下降。蒋火华表示,但目前我国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仍未摆脱“气象影响型”,臭氧污染仍较突出。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坚持问题导向,加快补齐短板,一方面完善监测网络布设,推动各地加快协同监测,加强监测数据联网;另一方面深化监测数据分析,全力支撑臭氧污染精准、科学、依法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