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12日,是彭真同志诞辰120周年纪念日。彭真同志是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杰出的国务活动家,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新中国社会主义法制的主要奠基人,党和国家的卓越领导人。他一生为实现崇高的共产主义理想,始终站在党和人民事业的最前线,顽强拼搏,不懈奋斗。他的英名连同他对党、对国家、对人民的贡献,永远镌刻在中华民族的史册里。
一、从农家子弟到投身中国人民解放事业的革命家
1902年10月12日,彭真同志出生于山西省曲沃县侯马镇(今侯马市)一个贫苦农民家庭,原名傅懋恭。他在历史的动荡巨变中度过少年时代,受到底层艰苦生活的洗礼,立志“铲除不平,匡扶正义”。1922年进入山西省立一中后,他在高君宇、贺昌等同志影响下,逐步接受马克思主义,确信“人类历史发展的必然性是最后进入共产主义社会。这是历史自己的道路,无产阶级的道路,也是中国唯一的出路”。他决心走这条路,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1923年5月,彭真同志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同年冬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1924年夏,彭真同志参与筹建山西省第一个共产党组织——中共太原支部,任组织委员,成为山西省共产党组织的创建人之一。此后,他担任共青团太原地委书记、中共太原支部书记、中共天津地委组织部部长等职,先后在太原、石家庄、天津等地,组织领导工人运动和学生运动,开展国共合作工作。
大革命失败后,彭真同志任中共天津市委代理书记、书记,中共顺直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代理书记等职,是党在北方地区的主要领导人之一。他在白色恐怖的严酷环境中扎实工作,深入工人群众,有力促进了革命形势的恢复和发展。1929年由于叛徒出卖被捕,他在狱中不惧严刑拷打,秘密建立党支部并任书记,坚定、机智地领导开展狱中斗争。1935年出狱后任中共天津工作组负责人,1936年起任中共中央北方局代表、组织部部长等职,并直接领导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的工作。他坚持党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批评和纠正关门主义等错误倾向,为恢复和发展北方地区党的组织,开创白区工作新局面,推动全国抗日救亡运动蓬勃发展,做了大量重要工作。
全民族抗战爆发后,彭真同志参与部署党在北方地区开展游击战争、创建抗日根据地的工作。他强调党在统一战线中的领导权和独立自主原则,提出“只有在与敌人的斗争中”才能发展我们的力量的重要观点。1938年任中共中央北方分局(后为晋察冀分局)书记,创造性地执行党中央关于抗日战争的战略方针和基本政策,同聂荣臻等同志一起,领导、发展、巩固了晋察冀抗日根据地,使其成为“敌后模范的抗日根据地及统一战线的模范区”。1941年,彭真同志到延安,向中央政治局和毛泽东同志汇报晋察冀边区各项具体政策及党的建设经验,毛泽东同志高度评价他的汇报,称它“是马克思主义的”。此后,彭真同志任中共中央党校教育长、副校长,中共中央组织部部长、城市工作部部长等职,参与领导延安整风运动。1944年,他参加党的扩大的六届七中全会,参与起草《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和《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为总结党的历史经验,统一全党思想,确立毛泽东思想在全党的指导地位,作出重大贡献。1945年,在党的七大和七届一中全会上,彭真同志当选为中央委员和中央政治局委员,同年8月被增补为中央书记处候补书记。
抗日战争胜利后,为实现党的七大关于争取东北的战略决策,彭真同志赴东北,历任中共中央东北局书记兼东北人民自治军、东北民主联军第一政治委员,东北局副书记兼东北民主联军副政治委员等职。彭真同志主持东北局工作期间,在矛盾错综复杂、形势瞬息万变的情况下,严肃执行中共中央、中央军委、毛泽东同志的决定、指示、命令,坚决粉碎国民党军队的军事进攻,放手发动群众,壮大人民力量,迅速扩大部队,为建立巩固的东北根据地奠定了基础。1947年,他回到中央,任中央工委常委,并以中央政治局委员身份指导晋察冀工作。1948年任中共中央组织部部长、中央政策研究室主任,同年12月兼任中共北平市委书记,参与领导接管北平工作。1949年9月,作为中共代表之一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当选为全国政协委员、中央人民政府委员。
彭真同志历经新民主主义革命各个时期,在残酷的革命斗争实践中,从一个黄土地上的农家子弟成长为坚定的革命家,为中国革命的胜利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诞生,作出了卓越贡献。
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担任党和国家重要领导人及北京市主要领导
新中国成立后,彭真同志担任党和国家的重要领导职务。其间,自1956年9月党的八届一中全会召开至1966年5月,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在中央书记处协助邓小平同志负总责,并分管统战、政法和港澳工作。同时,他还担任北京市委书记、第一书记,长期兼任北京市市长等职务。
彭真同志作为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的成员,为党的建设、政权建设和经济建设,为政法工作、统战工作、民族工作、思想理论工作和科学教育文化工作,竭诚贡献了自己的智慧和力量。他高度重视党的建设,抓住执政党的建设这一关系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关键问题,提出了许多具有长远意义的精辟论断。他提出要依靠政治上、组织上和思想上的纯洁,依靠跟群众密切联系和广大群众的监督,依靠批评与自我批评,依靠制度、法律和纪律的监督来保证党永不腐化;强调集体领导和坚持民主集中制是避免党发生严重问题的重要保证;指出党“最高的领导是思想领导”,掌握马克思主义哲学思想,是探索社会主义建设规律,提高党的执政水平的关键。他不断探索和总结新中国政权建设的经验,特别是对如何建立健全国家选举制度、代表制度提出了许多重要思想、观点,为建立健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出重要贡献。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他既爱护人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又强调必须也只能实事求是、老老实实地按照客观规律办事。1959年夏,彭真同志在主持中央书记处会议讨论纠正浮夸风时强调:要把高指标降下来;要千方百计增加生产,千方百计刺激生产。党中央逐步提出并确立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后,彭真同志积极参与研究制定和实施调整工作的相关方针、政策及具体措施,多方协调关系,数次深入北京怀柔、顺义、密云等地展开调研,全力做好中央交办的各项工作,为胜利完成国民经济调整的艰巨任务作出重要贡献。
彭真同志是首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主要奠基者。他主持北京工作17年,始终坚决贯彻党中央指示,把中央的方针政策与北京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北京解放之初,彭真同志就明确提出北京的中心任务是“恢复和发展生产”,首都建设要“服务于人民大众,服务于生产,服务于中央人民政府”。他精心布置北京的经济建设,发展适合首都特点的经济。从1949年到1952年,北京市工农业生产均获得比较显著的发展,国民经济恢复任务迅速完成。随着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北京的经济建设持续突飞猛进,逐渐实现“由消费城市向生产城市转变”。他亲自抓城市建设的总体规划,提出“城市规划要有长远考虑,要看到社会主义的远景,要给后人留下发展的余地,不要只看到眼前”,主持制定了城市建设长远规划,领导十大建筑的建设和天安门广场的规划,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使古都北京的面貌焕然一新。他高度重视北京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努力办好高等院校、提高中小学教育质量,大力协调科研院所的建设,提出“发展城市人民大众的文艺”,要求抓紧卫生医疗机构建设。到1966年,北京已经建设成为具有相当科技和文化水准的社会主义新型城市,为以后的进一步发展打下了基础。
“文化大革命”中,彭真同志遭受错误批判和残酷迫害。但他在逆境中始终坚信真理一定会胜利,相信党,相信人民。他坚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同林彪、江青一伙的倒行逆施进行坚决斗争。
三、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和国家一系列重大决策制定的参与者和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主要奠基人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中央正式为彭真同志平反。1979年至1988年,彭真同志担任中共第十一届、十二届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等职。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彭真同志作为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的重要成员,参与了党和国家一系列重大决策的制定,为推动拨乱反正、确立和贯彻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出重要贡献。
彭真同志长期领导和主持民主法制建设工作。他强调,管理国家一定要靠法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是社会主义法制的一个基本原则。他具有丰富的立法工作经验,曾参加1954年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制定。1979年2月,他担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刚设立的法制委员会主任,夜以继日地忘我工作,三个多月就主持拟定了我国第一部刑法、刑事诉讼法等七部重要法律草案。1980年,他担任宪法修改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主持宪法修改工作。他主持逐条研究起草宪法条文,亲自起草了宪法序言;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经验教训,对完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和改革政治体制组织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探讨,作出一系列新的规定。这次宪法修改的胜利完成,把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推向一个新的历史阶段。据统计,从1979年到1988年,彭真同志主持制定的法律88件,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35件,涉及国家机构、民事、刑事等诸多方面,为形成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奠定了坚实基础。
彭真同志长期主持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为健全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进行了许多开拓性的努力。他提出: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把国家的、民族的前途和命运掌握在自己手里,这是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可靠保证,也是我们国家能够经得起各种风险的可靠保证。他要求人大常委会依照宪法赋予的职责进行工作,一不要失职,二不要越权,必须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高度民主基础上的高度集中。他着力研究并切实采取许多重大措施来加强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主持、推动县级以上各级地方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委会;实行人大代表差额选举;将直接选举人大代表的范围扩大到县一级。在这些工作中,彭真同志从提出建议到具体实施,都进行了缜密的理论思考,发挥了关键作用。他还提出通过群众自治实行基层直接民主的重要思想。他指出,群众自治,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真正当家作主,这是最广泛的民主实践。
彭真同志长期分管政法工作,为推动政法战线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他为恢复、健全、加强政法工作殚精竭虑。1980年,他任“两案”审判指导委员会主任,统一领导审判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案。他确定“严格地把党内、人民内部的错误与反革命罪行分开”的根本原则,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办事,保证了“两案”审判的成功。1980年1月,出任中央政法委员会书记,创造性地贯彻党中央关于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全面思考改革开放形势下政法工作的任务、方针、政策和队伍建设,强调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提出新时期政法工作的根本任务等许多重要的指导意见,大大推进了新时期的政法工作。
彭真同志代表党和国家,参与了许多重大的外事活动。他坚持党和国家关于处理党与党、国与国之间关系的基本原则,为维护国家、民族的尊严和利益,增进中国人民和世界各国人民的友谊,推动世界和平与人类进步事业,作出了杰出贡献。
1988年彭真同志从领导岗位上退下来后,仍然关心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他指出,要集中精力把经济建设搞得更快更好,要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坚持两手抓。要坚持改革开放,一直到共产主义。在关系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关键时刻和重大政治问题上,他坚持原则,旗帜鲜明,坚决支持党中央的工作,对党领导的各项事业所取得的成就给予高度评价。1997年4月26日,彭真同志在北京逝世。病重期间,他对家人说:“我一生无憾,我们要愉快地告别,你们要继续奋斗。”
四、精神不朽,风范永存
彭真同志在长达70多年的革命生涯中,为争取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幸福百折不挠、鞠躬尽瘁,建立了不朽功勋。他的革命精神和崇高风范,为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树立起一座精神丰碑。
我们纪念彭真同志,就是要学习他追求真理、不忘初心的坚定信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初心易得,始终难守。”彭真同志自青年时期接受马克思主义、加入中国共产党起,就认准了这个主义和这个政党。无论处境多么艰难,他始终保持坚定的理想信念和旺盛的革命斗志。他说:“如果你下定决心跟共产党一条心,走一条路,坚决奋斗到底,决不动摇,你就一定会取得可能取得的最大成就。”他一生孜孜不倦学习马克思主义,晚年还勉励子女“但愿阖家通马列,世世代代用不完”。我们学习彭真同志,就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为新时代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不懈奋斗。
我们纪念彭真同志,就是要学习他人民至上、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彭真同志在革命战争年代就注重“群众化”,深深扎根人民、依靠人民进行斗争。新中国成立后,他始终坚持从最大多数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考虑党和国家的政策。他一再强调“要党、要政权、要干部做什么?就是为人民服务。”“我们的党,我们每一个人,都是为劳动人民服务的勤务员。”我们学习彭真同志,就要永远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同人民群众想在一起、干在一起、风雨同舟、同甘共苦。
我们纪念彭真同志,就是要学习他实事求是、不尚空谈的思想方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践反复证明,能不能做到实事求是,是党和国家各项工作成败的关键。”彭真同志一贯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他说:“运用马列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对现实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按照实际情况办事,这是我们的一项基本功。”他身体力行,经常深入基层,走访群众,倾听方方面面的意见,曾为草拟国营工厂法奔赴各地调查研究。我们学习彭真同志,就要自觉坚定实事求是的信念、增强实事求是的本领,时时处处把实事求是牢记于心、付诸于行。
我们纪念彭真同志,就是要学习他积极进取、勇于开拓的奋斗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世界上没有坐享其成的好事,要幸福就要奋斗。”彭真同志善于创造性地开拓新局面和处理复杂问题,强调“以可能达到的最高标准要求我们的工作”。无论身处何种逆境,他总是充满坚定的信心和乐观主义精神,常说:“天塌不下来!”“有困难、问题怕什么?只要表现出来了,也就到了可以解决的时候了。要善于把坏事变成好事!”我们学习彭真同志,就要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继续朝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奋勇前进。
当前,彭真同志等老一辈革命家为之奋斗的事业正在大踏步前进,他们孜孜以求的美好理想正在一步步变成现实。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继续发扬历史主动精神,埋头苦干、勇毅前行,在新时代新征程上赢得更加伟大的胜利和荣光,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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