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2月14日电(记者 刘维佳)2月14日,2022北京新闻中心举行全面加强冬奥知识产权保护专场新闻发布会,国家知识产权局新闻发言人、知识产权保护司司长张志成在会上表示,冰墩墩既穿着晶莹透明的“冰糖外壳”,也戴着严密无形的“知识产权保护罩”。全方位、立体化的知识产权保护网有力保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也促进了奥林匹克文化和精神的传播与推广。
国家知识产权局新闻发言人、知识产权保护司司长张志成。中国网记者 刘维佳 摄
冰墩墩既穿着晶莹透明的“冰糖外壳”,也戴着严密无形的“知识产权保护罩”
国家知识产权局新闻发言人、知识产权保护司司长张志成在发布会上表示,为成功举办2022年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中国政府积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取得良好效果。
他介绍说,重责任、讲担当是中华民族优良传统,中国政府一贯坚持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立场,重视并积极致力于保护知识产权。近年来,《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等重大政策规划相继出台,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法治化水平持续提升,全链条保护不断强化,国际合作稳步推进。全社会尊重创新、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进一步加强,营商环境和创新环境进一步优化。
莅临北京参加冬奥会开幕式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邓鸿森先生表示,中方加强知识产权体系建设取得的成就有目共睹,中国在知识产权领域开展的工作、对知识产权的重视和取得的成就,为其他国家树立了榜样。
与奥林匹克相关的知识产权,承载着奥林匹克文化,诠释着奥林匹克精神,是奥林匹克运动的宝贵财富。做好冬奥知识产权保护,是营造良好赛会氛围、保障赛会顺利举办的重要举措。
张志成提到,国务院2002年颁布的《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为北京2008年奥运会的顺利举办发挥了重要作用。2018年,中国政府对条例进行了完善和修订,进一步将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相关标志纳入保护范围。
据介绍,截至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对63件奥林匹克标志予以公告保护,推动及时披露被许可人信息;对北京冬奥组委提交的14件专利申请和315件商标申请予以保护。国家版权局开辟冬奥版权登记保护绿色通道,为涉奥版权作品提供快速便捷的版权服务。
“像现在‘一墩难求’的冰墩墩,就既受到奥林匹克标志保护,也同时受到专利、商标和版权的保护,可以说是既穿着晶莹透明的‘冰糖外壳’,也戴着严密无形的‘知识产权保护罩’。全方位、立体化的知识产权保护网有力保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也促进了奥林匹克文化和精神的传播与推广。”张志成举例说。
张志成指出,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首次如期举办的全球综合性体育盛会。中国政府庄严承诺,将向世界呈现一届简约、安全、精彩的奥运盛会。高水平知识产权保护既是维护奥林匹克规则和《奥林匹克宪章》的体现,也是履行国际承诺的体现。北京冬奥组委高度重视,专班落实涉奥知识产权工作。
据介绍,国家知识产权局、市场监管总局提前部署,印发《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国家版权局联合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发布北京2022年冬奥会“版权守护计划”,会同网信办等6部门成立冬奥会反盗版工作组,联合开展冬奥版权集中保护行动。全国各地特别是北京、河北组织深入开展专项行动,全面排查、严厉打击涉奥侵权违法行为。建立央地联动的知识产权保护应急值守机制,及时发现线索、共享信息、处置问题,以“零容忍”的态度打击规制侵犯奥林匹克知识产权行为。
张志成表示,高水平的知识产权保护,是对每一位奋勇拼搏的运动员最大的尊重,是对每一个奥运创新科技的最佳激励,是对每一场精彩激烈的赛事最好的推广与传播,也是对“更快、更高、更强、更团结”奥林匹克精神的诠释与保障。
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副局长(一级巡视员)汤兆志。中国网记者 刘维佳 摄
如何使用冰墩墩、雪容融相关版权才不违法?
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副局长(一级巡视员)汤兆志在新闻发布会上也表示,严厉打击涉奥侵权盗版活动,营造良好的奥运赛事版权保护环境,向世界展示中国政府保护版权的坚定信心和实际行动,对奥运会的成功举办意义非凡。
“国家版权局严格按照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和国际奥委会相关版权规则开展冬奥版权保护工作。”汤兆志称:“大家知道,2008年北京奥运的反盗版工作,得到了国际奥委会的高度评价,本届冬奥会我们更加重视侵权行为发生前的预防、预警。我们更加注重关口前移,在冬奥会开幕前通过开展宣传活动、公示预警名单、平台发布公告、开展自律公约等多种形式,防患于未然。”
“现在冬奥赛事已经过半,从网络监测数据上看,保护工作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汤兆志介绍说,截止2月12日零时,优酷、爱奇艺、腾讯视频、新浪微博、B站、抖音、百度等27个主要视频、社交、直播及搜索引擎平台,共接到各类权利人通知后删除涉冬奥侵权链接32376个;按照国家版权局等6部门组成的冬奥会反盗版工作组的要求,通过自查主动删除涉冬奥侵权链接227452个;各平台因传播涉冬奥侵权内容等情况,处置各类账号3363个。在此基础上,关闭了39个境外非法网站,依法处置了52个涉嫌非法传播涉冬奥内容的境内网站(APP)。
“与此同时,我们也加强了对传统侵权盗版问题的查处。近期,北京快侦、快诉、快判一起制售盗版冬奥吉祥物冰墩墩、雪容融玩偶案,犯罪嫌疑人任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4万元,成为全国首例侵犯北京冬奥吉祥物形象著作权刑事案件。”汤兆志举例说。
针对公众和许多媒体关注的涉冬奥吉祥物冰墩墩、雪容融的相关版权问题,希望了解哪些使用方式是合法的,哪些是违法的,如果出现侵权行为,可能面临哪些处罚等问题,汤兆志给出了答案。
汤兆志说:“从版权角度而言,除了法律特别规定,比如《著作权法》规定的,为个人的学习、研究、欣赏而使用作品,或者为了新闻报道,媒体中不可避免的再现一些作品的内容,除了这些合理使用的情形外,其他未经许可的著作权意义上的使用行为,都可能构成著作权侵权。”
汤兆志举例说:“比如有的商家未经权利人许可,擅自生产玩具、玩偶或者将其用于服装、玩具等等周边衍生产品的行为,都可能触犯著作权版的有关规定,构成侵权。损害公共利益的,还将会受到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会和刚才通报的案件那样,被追究刑事责任。”
“下一步,国家版权局将会同相关部门,继续深入推进冬奥版权保护集中行动。我们欢迎国内外权利人就相关的侵权盗版问题,直接向中国的版权执法部门投诉举报,我们将按照中国法律的规定,依法维护权利人的合法利益。”汤兆志说。
针对侵权违法行为重拳出击,依法予以严惩
奥林匹克标志蕴含着巨大的商业价值,容易被不法分子所侵犯。2018年6月,中国政府修订了《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明确规定了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措施,为查处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行为提供了重要保障。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执法稽查局副局长王松林。中国网记者 刘维佳 摄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执法稽查局副局长王松林表示,市场监管总局始终将奥林匹克标志保护作为知识产权执法的重要内容,去年以来,在年度工作中作出部署,指导各地加大执法力度,与知识产权局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对重点商品、重点场所的执法检查,依法从严处置侵犯奥林匹克标志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办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案件240余件。
王松林说,从查办的案件情况看,违法行为主要集中在3个方面:
一是,未经权利人许可,在产品上使用奥林匹克标志。比如,南京市市场监管局查处的南京纽絮商贸有限公司销售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口罩案,当事人在其网店中销售印有五环图案的口罩,同时还存在刷单和对口罩防护等级的虚假宣传,南京市市场监管局没收侵权口罩,并处罚款24万余元。
二是,未经权利人许可,在广告宣传中使用奥林匹克标志。比如,安徽省马鞍山市市场监管局查处的奥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案,当事人策划发布了含有“奥运”“奥林匹克”等词汇的商业广告,马鞍山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处罚款21万元。
三是,未经权利人许可,在网站发布的内容中使用奥林匹克标志。比如,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管局查处的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案,当事人在其官方微博发布含有奥运内容的宣传图片,涪陵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处罚款15万元。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以零容忍的态度,针对侵权违法行为重拳出击,依法予以严惩,产生了有力的警示震慑效应,净化了市场环境,有效维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王松林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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