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布消息,我省农村4类重点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存量“清零”。
2016年脱贫攻坚战开展以来,国家共下达河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38.72亿元、任务31.38万户,省配套资金9.27亿元。根据《河南省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全省33个退出贫困县4类重点对象危房清零;2019年14个拟退出贫困县4类重点对象危房清零,基本完成全省农村危房改造任务;2020年,按照“精准核查、应改尽改”工作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扶贫办、民政厅、残联联合对全省4类重点危房存量再次精准核查,锁定存量1.89万户,截至6月上旬已全部完成改造。
据了解,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实行计划、任务、资金、目标、责任“五到县”,危房改造工作列入政府责任目标和绩效考核内容,省、市、县、乡四级政府逐级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分别成立危房改造工作领导组织,确保了工作顺利开展。我省农村危房改造实行“四级”(C级危房维修10000元以内;非建档立卡的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D级危房改造12000元-30000元;建档立卡贫困户D级危房改造14000元-40000元;政策兜底特困户,按照改造房屋面积下限标准全额保障)分类补助标准,最大限度发挥补助资金的使用效益。
聚焦贫困和深度贫困地区,我省加强政策倾斜,按照中央用于贫困县的资金增幅不低于该项资金平均增幅的要求,下达38个国家级贫困县任务资金8.5亿元,占全省年度任务资金的47.89%。同时加强技术帮扶,从全省建筑、设计等14家大型企业和科研单位抽调技术专家56人,组成技术服务团,分组对14个拟脱贫县开展“一对一”技术帮扶,帮助提高危房鉴定、改造、验收质量水平。
按照先确定身份信息,后鉴定危房等级的工作程序,我省全面推行县级住建部门集中组织危房鉴定或由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鉴定的方式开展房屋危险性鉴定,鉴定结果挂牌公示,实现4类重点对象鉴定全覆盖,鉴定模式的创新有效增强了鉴定结果的科学性和公信度。
在改造方式上,我省坚持以农户自建为主与地方政府组织帮助农户统建相结合,因地制宜选择危房改造方式。认真落实“既不降低标准影响质量,也不调高标准吊高胃口”的要求,严格危房改造面积标准。针对少数鳏寡孤独、无依无靠、无力筹措资金的特困户,创新住房保障模式,采取建设农村集体公租房、幸福大院等多种形式,兜底解决特困户住房安全问题,全省共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112处、幸福大院477处,置换租赁村内闲置农房3374处、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43处,保障解决了8550户特困群众住房问题,既保障了住房安全,又实现了节约土地、改善环境,农户之间相互照料、互助养老的效果。(谭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