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7月18日电 (记者孙博洋)16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三季度新闻发布会,会议的主题为“纵深推进‘铁拳’行动,严查民生领域违法行为”,会上,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一级巡视员高继轩针对“铁拳”行动公布的典型案例中出现多起“黑气瓶”案件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据了解,翻新“黑气瓶”是指经过翻新的报废气瓶或者来路不明的气瓶。
据高继轩介绍,截至目前,市场监管总局收到各地上报涉及翻新“黑气瓶”相关违法行为案件52件,其中查实翻新“黑气瓶”案件2件、涉嫌翻新“黑气瓶”案件6件、充装超期未检或报废气瓶案件17件、无证或非法充装案件11件。翻新和销售“黑气瓶”是一种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当地市场监管局组织有关单位当众对翻新的“黑气瓶”进行了集中销毁,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反响。
据了解,截至2020年底,全国在用气瓶约1.79亿只,其中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液化石油气瓶超过1.5亿只。
高继轩表示,液化石油气瓶流动性强,所处环境条件千差万别。超过规定的设计使用年限或来路不明的液化石油气瓶,可能由于材质劣化等原因导致气瓶耐腐蚀性、耐压程度降低。加之瓶阀使用超过一个定期检验周期后安全状况不明,销售、充装使用“黑气瓶”,发生泄漏、爆炸等危险的概率大大增加;液化石油气瓶都在老百姓家中使用,一旦发生事故,将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因此,必须严厉打击销售、充装使用翻新“黑气瓶”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