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
要通过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扎实组织“新八级工”评定工作、丰富精神文化生活等方法,提高产业工人收入水平,推动实现共同富裕。
提高产业工人生活水平是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广大产业工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高,收入一直保持稳定增长。但根据调研,总体来看,产业工人收入目前仍相对偏低,这是许多新一代农民工和职校生不愿进工厂当工人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必须尽快采取有效措施,改善这种局面。
首先,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保证劳动收入主体地位。实现共享发展,要求着重保护劳动所得。要优化政府、企业、劳动者之间的分配格局,调整资本、技术、管理和劳动等要素的不合理比价,扫清阻碍劳动者参与发展、分享发展成果的障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步分配中的比重,增加劳动者特别是一线产业工人的劳动报酬。引导劳动力要素畅通有序流动,使市场机制在配置劳动力资源方面发挥主导作用。以技能型产业工人和农民工为重点,提高就业匹配度和劳动参与率,努力让技能型产业工人成为中等收入群体。实施农民工技能素质提升工程,提高他们在劳动力市场上的议价能力。制造业是产业工人就业的主渠道,应实施制造业企业降本增效措施,给予中小制造业企业相关的税费减免,引导金融机构扩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提升制造业盈利能力,改善其劳动条件不好、工资水平不高的现状,增强制造业岗位对劳动者的吸引力,打破“招工难”瓶颈。
其次,大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在扩面提质增效上下功夫。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是改善收入分配、促进企业发展、推进共同富裕的重要支撑制度,要注重发挥政府、企业、工会多方力量,推动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集体协商。各级工会既要牵头抓好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又要用足用好集体协商这一有效抓手,为产业工人增收入、谋利益。要引导社会认识到开展集体协商有利于促进产业工人共享发展成果、扩大消费、实现共同富裕。加强集体协商的法制保障,大力推动相关立法,提高立法层次,进一步化解制约集体协商的障碍,健全企业与职工沟通协商和利益协调的工作机制。要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提高工资集体协商的实效性。加快建立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使之成为企业集体协商的依据,有效解决企业工会不敢谈、不会谈的问题。探索发布行业性最低工资指导标准,指导企业形成以一线职工为重点的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形成“区域谈底线、行业谈标准、企业谈增长”的集体协商分层推进工作体系。要健全产业工人薪酬激励机制,通过开展职工技术创新或“能级工资”等专项集体协商,推动企业构建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薪酬激励机制。
第三,扎实组织“新八级工”评定工作,真正让一线工人得实惠。为适应产业转型升级要求,我国将原有的“五级”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延伸为“八级”,并建立与等级序列相匹配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在实施中要充分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对技能人才培养、使用、激励工作的引领作用。要将职业技能等级作为技能人才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通过在工资结构中设置体现技术技能价值的工资单元,或根据职业技能等级设置单独的技能津贴等方式,合理确定技能人才工资水平,实现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实质性提高技能人才待遇水平。要突出考核技能劳动者以“知行兼具”“一专多能”和“创新创造”为特征的能力水平,在为高技术领域输送紧缺人才的同时拓展他们的发展空间。持续加大力度畅通技能劳动者向上流动通道,加强技能资历与技术资历、教育资历序列间的横向衔接、待遇对接。在“八级工”评定工作中,创新和结合特别重要。创新就是要主动呼应数字化发展趋势,着眼技能更新迭代,动态更新职业标准、改进评价方法;结合就是要坚持能力导向与工资分配相结合。要充分发挥最低工资标准的引领、指导和托底作用,借鉴分区域制定最低工资标准的做法,适时制定每一职业技能等级分区域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四,丰富产业工人精神文化生活,激发追求美好生活的热情和干劲。共同富裕不仅体现在物质财富供给上的充足满足,也要体现精神文化生活的多姿多彩。要针对新时代产业工人的特点,打造健康文明、昂扬向上、全员参与的职工文化。以“中国梦·劳动美”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劳动创造幸福主题宣传教育,持续开展“最美职工”“文明职工”评比表彰活动,激发广大产业工人实现美好生活的热情。要依法将工人文化宫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将其建设列入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打造新时代职工群众的“学校和乐园”以及产业工人综合服务阵地。同时,将工人文化宫、工人俱乐部建在产业工人集中的区域,使之成为城市建设的新地标、职工群众的打卡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