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优化仲裁发展支持政策方面,措施明确为仲裁相关人员提供出入境便利、为相关机构和人员提供财税支持政策以及支付和购汇便利政策3项举措,并细化提出更具针对性和操作性的财税、外汇、出入境等支持政策。

在推动仲裁制度创新方面,措施明确鼓励上海市区域内注册的企业相互之间约定在境内特定地点、按照特定仲裁规则、由特定人员对有关争议进行仲裁,支持仲裁机构探索开展东道国政府与投资者之间的国际投资争端仲裁业务,支持探索建立涉外仲裁案件司法审查集中管辖机制。

目前,上海市仲裁机构在册仲裁员3726名,较2017年增长67.5%;其中境外仲裁员870余名,较2017年增长68.9%,国别和地区数增至100多个,较2017年增长超过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