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表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将建立“不可靠实体清单”制度。对不遵守市场规则、背离契约精神、出于非商业目的对中国企业实施封锁或断供,严重损害中国企业正当权益的外国企业、组织或个人,将列入“不可靠实体清单”。
据悉,目前商务部正在履行相关程序,不可靠实体清单制度文件以及首批名单将于近期出台。哪些外国实体会进入“不可靠实体清单”引人关注。
上周五美国三大股指下跌,同时多家科技股下跌。据报道,微软、谷歌等致信特朗普政府称,封杀中国企业将“引火焚身”。
中国为何要建立“不可靠实体清单”制度?
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教授陈甬军说,此前美国相关部门也发布过实体名单和未经证实名单,中国政府对等地出台了不可靠实体清单制度,它是捍卫中国企业利益及保卫中国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措施,在国际上也是对等的。
“中国政府出台‘不可靠实体清单’制度,出于什么考虑?”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在中国将建立“不可靠实体清单”制度答记者问中回复了这一问题。他表示,当前,世界经济发展不确定、不稳定因素增多,单边主义、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多边贸易体制面临严峻挑战,正常的国际经贸活动受到负面干扰。一些外国实体出于非商业目的,违背正常的市场规则和契约精神,对中国企业采取封锁、断供和其他歧视性措施,损害中国企业的正当权益,危害中国国家安全和利益,也给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带来威胁,对全球经济造成负面冲击,对相关企业和消费者的利益造成损害。
高峰进一步表示,为维护国际经贸规则和多边贸易体制,反对单边主义和贸易保护主义,维护中国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和企业合法权益,中国政府决定建立“不可靠实体清单”制度。
商务部副部长兼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王受文在6月2日国新办的新闻发布会上也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解释。他表示,“不可靠实体清单”主要针对一些企业违背市场原则、违背契约精神,出于非商业目的对中国企业进行断供或者封锁,给中国企业的合法权利造成损害,可能还会危及中国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对这样一些实体,将其列入“不可靠实体清单”,也是为了保护企业之间稳定、公平、可持续的贸易秩序。所以,对这一点不必过度解读。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副研究员彭波对新京报记者表示,建立这一制度的意图很明显,即针对美国对中国挑起的贸易摩擦,保护中国企业的发展环境。“反映了我们的自信、勇气,以及我们在产业链上的地位,相信当对方对我们采取无理措施时,我们也能采取有力的措施反击他们。”彭波说。
商务部产业安全与进出口管制局局长支陆逊说,2018年,中国进口中间品占进口总额的78%,出口中间品占出口总额的47.5%,在这样的“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国际产业分工格局中,一些国家滥用“长臂管辖”等手段,将对全球经济增长和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的安全和稳定造成严重损害。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研究员梅新育也对新京报记者表示,类似的想法应该酝酿了不少时间,由于中兴、华为事件,促使我方最终下定决心来采取这个措施,“总的来说,这个制度是一种对等工具,能够为我国企业、个人在全球市场上争取平等、公平的待遇。”
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教授陈甬军,十余年前在美国斯坦福大学访问期间,首次将美国的反垄断与管制经济学教材翻译介绍至中国。陈甬军对新京报记者表示,美国商务部产业与安全局,此前也发布过实体名单和未经证实名单,很多中国的企业和法人都上榜了,前者如去年的中兴以及近期的华为等,后者如中国的一批企业和高校。这两个名单程度不一样,若有企业被列入实体名单,美国企业要跟其做生意,需要经过美国政府批准的,而且批准的概率很小。而未经证实名单程度则缓和一些,意在提醒美国企业跟这些登上名单的企业做生意时要注意。
“因此,中国政府也对等地出台了不可靠实体清单制度,我的判断是,这一清单的程度应该是介于实体名单及未经证实名单之间,比未经证实名单要严重一些,但也没说完全不行。当然,还要看商务部后续出台的具体细则。”陈甬军称,“过去没有这个制度,现在建立了这个制度,是很大的进步。据了解,这个清单也是动态调整的。它是捍卫中国企业利益及保卫中国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措施,在国际上也是对等的。”
建立“不可靠实体清单”制度依据是什么?
依法建立;其中“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规定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此前,高峰介绍了中国建立“不可靠实体清单”的制度依据。
他表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中国政府决定建立“不可靠实体清单”制度,将那些基于非商业目的对中国实体实施封锁、断供或其他歧视性措施,对中国企业或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损害,对中国国家安全构成威胁或潜在威胁的外国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列入其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就规定,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从事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其中包括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者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等。
不过,商务部条约法律司司长王贺军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强调称,将企业列入“不可靠实体清单”会有一个调查程序,相关利益关系方将拥有相关的申辩权。根据相关标准,清单内企业也会进行相应调整。
王贺军同时指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是中国的基本国策,我们会保护任何外商投资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我们的营商环境;但是任何的违法行为,相关企业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哪些实体有可能被列入“不可靠实体清单”?
会综合考虑四方面因素,包括该实体是否存在针对中国实体实施封锁、断供或其他歧视性措施的行为,该实体行为是否基于非商业目的,违背市场规则和契约精神等
6月1日,商务部有关负责人接受媒体联合采访时进一步明确,四类行为将被列入“不可靠实体清单”。
支陆逊介绍称,中国政府在决定是否将某个实体列入“不可靠实体清单”时,会综合考虑四方面因素:一是该实体是否存在针对中国实体实施封锁、断供或其他歧视性措施的行为;二是该实体行为是否基于非商业目的,违背市场规则和契约精神;三是该实体行为是否对中国企业或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损害;四是该实体行为是否对中国国家安全构成威胁或潜在威胁。
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所副所长白明分析称,一些企业在我们的市场上大赚特赚,然后又打压我们的企业,对于这样的企业不应予以鼓励。同时应该让一些企业有诚信,进入这个清单的企业是诚信不足,应该警惕。
值得一提的是,除了出台“不可靠实体清单”制度,据新华社6月1日消息,美国联邦快递在我国发生未按名址投递快件行为,严重损害用户合法权益,国家有关部门决定立案调查。此外,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2019年第3号公告,中国已于2019年6月1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提高加征关税税率。“这可以看做是一套反制‘组合拳’。”中国政策科学研究会经济政策委员会副主任徐洪才说。
一旦被列入清单将会产生哪些影响?
有专家认为,一旦被列入清单,外国实体不管是向中国市场销售还是在中国市场投资,还是从中国取得紧俏的物质供应都将受到影响。
目前,“被列入不可靠实体清单的企业、组织和个人,中国政府将采取哪些措施?”这一问题,备受外界关注,支陆逊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中方将依据《对外贸易法》《反垄断法》《国家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对列入清单的实体采取任何必要的法律和行政措施。
“不可靠实体清单”一定意义上也是一套“征信系统”。支陆逊指出,社会各方也会从中得到警示,在与列入清单的外国实体进行交易和交往时,要提高警惕,防范不可靠风险。
彭波认为,“不可靠实体清单”制度会是一项长远的建设,事实上,美国去年就曾一度对中兴采取过销售禁令,如果不加以反击,美国可能还会对中国其他企业采取类似的措施。白明认为,维护企业利益、国家经济安全应该有长远机制,未来还会越来越完善。
对于此次中国政府出台“不可靠实体清单”制度的影响,中国政策科学研究会经济政策委员会副主任徐洪才认为,这有利于净化市场公平竞争的环境,“妥善处理一些市场中的不可靠分子,对于形成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有好处。”他进一步表示,“不可靠实体清单”制度对外商也没有坏处,我们对外商和国内企业是一视同仁的。
梅新育表示,不可靠实体清单制度,针对的是严重损害中国企业正当权益的外国企业、组织或个人,覆盖面比较广。
梅新育称,如果某个企业、组织或个人被列入了“不可靠实体清单”,对于这些企业来说,以后不管是向中国市场销售还是在中国市场投资,还是从中国取得紧俏的物质供应,以及从中国取得融资——而且这种融资有时候可能是“救命”的,“起码在同等条件下,这些企业都得往后排了,很多情况下,恐怕会被彻底摒弃在外。”
“从个人来说,你损害了中国利益,还让你来中国挣钱,肯定是不行的。以后这类人来中国演讲、谋职等都会受影响。如果说哪些企业、单位,要任用这样的人来当企业高管,就需要考虑一下,中国的市场到底还要不要。”
彭波也认为,“中国制造业是全世界第一,虽然整体上不是在最尖端,但在整个产业链、供应链上,我们的地位是最牢固的,如果封锁我们,我们采取反制,很可能是两败俱伤。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还可以凭借自身的市场优势维持基本生存,而围堵中国的企业却可能会破产倒闭。”
陈甬军认为,一旦有外国企业、组织或个人登上中国商务部的“不可靠实体清单”,不仅会让中国企业在是否继续与其合作上产生顾虑,其在全球的对华业务,也会受到负面影响。总之,该企业的市场、信誉都会受到影响。同时,这个制度也旨在提醒所有与中国市场有关的企业,在获得中国市场丰厚利益的同时,也要好自为之,不要做有损于中国也有损于自己利益的事。
国外是否有类似的制度?
梅新育则认为,这类规矩美国用得挺多,一些欧洲国家也有,有专家认为,这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类似清单并非我国“首创”。半个月前,美国商务部产业与安全局(BIS)将华为及其非美国附属68家公司纳入“实体清单”,意味着美国供应商向华为出口管制物项需要申请许可,但此类许可通常不被BIS批准,也就是说华为面临美国供货商的集体断供。
公开资料显示,实体名单这一概念是美国布什总统于1990年11月提出的增强扩散控制倡议的一部分。据悉,该实体名单于1997年2月首次发布。
徐洪才对记者表示,“不可靠实体清单”的推出是针对其他国家对我们企业实行打压的反制,即所谓的“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梅新育认为,这类规则美国用得挺多,一些欧洲国家也有。中国来用的时候,要把握好几点:首先是这个制度并非是我们主动地打击别人,而是一种正当防卫反击的手段。其次,实施相关制度时,一要证据确凿,二要缩小打击面,要找非常有代表性的企业、组织或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