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近日举行的重庆市法学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上获悉,近年来,重庆市法学会抓住群团改革机遇,对标对表,强化自身建设,运行机制进一步规范,会员队伍进一步发展壮大,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组建研究方阵

在中国法学会前不久公布的2018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立项名单中,重庆有36项,占比达14.4%。

法学研究是法学会工作的主业。多年来,重庆市法学会在中国法学会的研究课题立项、征文评比获奖中都名列前茅,彰显了重庆法学研究的硬实力。

记者采访时了解到,重庆的法学研究课题不仅涉及面广,而且研究质量高、有实效,全市形成了法治研究的各类方阵,法学研究的整体水平不断提升,为全市改革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针对全面深化改革各个时期的阶段性任务和依法治市中的突出问题,重庆市法学会形成了一批高质量的立法建议、工作建议、咨询建议,为党委、人大、政府、司法机关提供了决策依据或工作参考。

同时,各直属研究会还承担了市政府、市人大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全国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的立法起草工作30余项。

为了更加规范、高效、针对性地开展课题研究,重庆市法学会还探索建立了法学研究课题制度,制发了《重庆市法学研究课题管理暂行办法》,完善了法学研究供需对接的科学选题机制。

从2014年开始,每两年开展一次法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征集课题建议199项,评审立项44项。为了保证课题质量,重庆市法学会完善了课题跟踪服务、中期检查、结项鉴定和课题经费管理等制度,提升了课题工作质量。

重庆市法学会还积极组织申报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成功申报省部级法学重点课题97个,课题验收全部合格。制发了《重庆市法学会推进法学研究成果转化应用暂行办法》,畅通了与立法司法机关、政府部门、高等院校、科研单位、企业社会的联系渠道。

推进法治实践

重庆市法学会积极引导会员不仅仅要做理论先导者,更要做实践先行者,要在服务发展大局、服务基层治理、服务人民群众等重点领域大展拳脚,努力将法治理论、法学研究成果付诸实践。

去年4月16日,重庆市法学会副会长、西南政法大学校长付子堂等7名知名专家学者受聘为首批市委法律顾问。同时,市委出台文件,要求在全市党委系统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

而此前,在法学会积极支持下,全市各级各部门普遍建立了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渝北、綦江、巴南、南川、涪陵、永川、忠县等区县将法律顾问服务制度延伸到了村居。

在积极参与法律顾问和法律服务工作,发挥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作用的同时,重庆市法学会将法律服务送到了人民群众中。

“法律诊所”“分钟法律诊室”“村居法律顾问”……这些遍布基层的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离不开各级法学会相关指导意见的推动。

持续办好“双百”(“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的同时,重庆市法学会大力开展“法治文化基层行”,充分调动青年志愿者主动参与的热情和积极性。

重庆市法学会充分发挥各类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宣传活动中的运用,注重创新方式,讲好身边法治故事,营造仪式感,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法治文化的熏陶。

目前,全市已建立29所市民法治学校、10个青少年法治基地。2016年,重庆市法学会被中宣部、司法部和全国普法办授予“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深化法学交流

第七届“中国青年法学论坛”、第三届“京津沪渝法治论坛”、第六届“西部法治论坛”、第十届“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像这样高规格的论坛,这几年重庆市法学会已承办多个。

近年来,重庆市法学会完善了法学交流的组织程序,充分利用各级各门类各区域法治论坛,积极扩大法学交流。他们指导直属研究会承办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商法学研究会、刑事诉讼法研究会等主办的会员代表大会、年会及研讨会15次。

在承办的同时,重庆市法学会主动做好“泛珠三角法治论坛”“西部法治论坛”“京津沪渝法治论坛”等区域论坛的组织协调工作16次,先后征集论文1783篇,获奖论文315篇。在参加的由中国法学会主办的三大论坛中,重庆市法学会先后有98篇论文获奖。

积极开展对外法学交流也是重庆市法学会的工作重点。近几年,重庆市法学会承办国际性法学研讨会议两次,组团出访5批次,派员参加中国法学会组织的对外交流法学交流7批次,赴台学术交流3批次,出境参加法学论坛11个、法学交流9次,接待了台湾高等法院检察署检察长颜大和为团长的台湾“两岸司法互助协议参访团”,举办了5批100人次域外法律人才培训班或研修班。

以落户西南政法大学的“中国—东盟法律研究中心”“中国-东盟高端法律人才培养基地”为法学交流与联系平台,重庆市法学会还与西南政法大学共同承办了第五至第十二期“中国-东盟法律培训基地”研修班,培训东盟各国学员150人,进一步加强了与东盟法律法学界的合作。

在“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后,重庆市法学会积极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成功举办了第六届“中国-东盟法律论坛暨‘一带一路’法治论坛”,为加强与发展中国-东盟法学法律界友好合作,优化区域法律环境,推动自贸区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