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违规收费,山东临沂市沂水县民政局婚姻服务中心遭到了通报。

11月13日,中国政府网报发布通报称,国务院第八督查组在山东省督查发现,沂水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以结婚登记证照片要统一“编码”为由,强制要求婚姻登记须到指定的沂水县婚姻服务中心冲洗带有“编码”的照片,并违规收取照片冲洗费用,每次35元,且不提供收据和发票。2015年1月至2019年6月,该中心收取照片冲洗费和其他相关引导性消费(如相框、道具等)费用300余万元。

一个小小的照片冲洗环节,仅4年间就能敛财300多万,这足以说明,这样不仅来钱太快,风险似乎也不大。若非国务院督查组暗访,这个收费估计还停不下来。而地方有关部门敢于如此乱收费、乱作为,除了寻求部门利益的因素外,根子仍在监管失责上。

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除按收费标准向当事人收取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或者附加其他义务”。

2017年,财政部、发改委又下发通知,要求自2017年4月1日起,取消或停征包括婚姻登记费在内的41项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而在多年以前,民政部也明确表态,要严格区分婚姻登记与婚姻服务的界限。

然而,在沂水县,国家的政令并没有得到贯彻落实。在操作上,婚姻登记处与隔壁的服务中心配合得十分默契:登记处负责制定规则,提出照片编号的强制性要求,而服务中心则负责提供照片定制服务并收费。更离奇的是,婚姻服务中心的财务居然设在婚姻登记处,堪称“一体两面”。

这般操作尽管也算是分开的:这边索要照片,那边冲洗照片……但实质上不过是权力操弄下的违规收费而已,是将一个违规的行政行为分为两截的“障眼法”。

结婚离婚都要“切一刀”,对于这样一个长达4年的收费行为,当地民政局怎么可能会一无所知?远的不说,近年来,中央三令五申清理违规收费行为,以切实减轻群众负担,不知沂水县是否对标对表,采取过积极的清理行动?

这样一个引发民众普遍不满的做法,当地居然长期置若罔闻,令人不解。目前,还不清楚,沂水县民政局与这些收费究竟有什么关联,相信随着调查的深入,这个问题会逐渐呈现在公众面前。

结婚也好,离婚也罢,去办手续的人都希望快一些办好,这个时候,登记处找一套说辞,定一条规矩,收几十块钱,很多人也不会深究细查。但即便“民不举不究”,其违规操作性质就摆在那。

鉴于此,必须对此采取“零容忍”的治理举措,既强化行政部门履职尽责的主动性,真正把民众利益放在心上,切实减轻民众负担;也要畅通监督举报的渠道,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以督促公权力规范运行。

而常态化治理之外,也要一查到底,查一查这些钱究竟流到了哪里?对涉及失职渎职、失察失管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该退赔的退赔,该问责的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