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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推行绿色殡葬五年行动计划
2019-04-05 11:13:40


  图为发布会现场。 刘小勇 摄

  中新网海南新闻4月4日电 (记者 张茜翼)记者从4日召开的海南省推行绿色殡葬五年行动计划(2019-2023年)新闻发布会获悉,海南将深化殡葬改革,推进绿色殡葬,五年内分期将火化区扩大到覆盖海口、三亚、儋州(含洋浦)全域和其他市县城镇地区。

  记者从发布会获悉,2018年全省火化遗体4548具,全省火化率仅8.1%,虽然较2017年6.6%有所提高,但远低于全国48.3%的平均水平。目前除海口、三亚外,其他市县(区)至今尚无火葬场和骨灰存放场所,仍有少数市县(区)尚未建成城市公益性公墓,难以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殡葬需求。

  发布会称,根据《海南省推行绿色殡葬五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到2023年,实现殡仪馆、公墓、骨灰楼、殡仪服务站覆盖全省城乡人口,基本满足群众丧葬需求。散埋乱葬得到有效治理,火化率大幅度提升,火葬区遗体火化率达到100%,全省遗体火化率达到50%以上。实现城乡居民基本殡葬服务均等化、殡葬服务优质化、殡葬管理规范化、殡葬习俗文明化、殡葬设施现代化、管理服务信息化。

  发布会介绍了《行动计划》实施步骤。《行动计划》分4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动员部署,启动行动计划。各级政府建立健全殡葬改革领导机构,召开绿色殡葬五年行动计划动员大会,全面部署推行绿色殡葬工作任务,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完成殡葬设施建设规划,明确殡葬设施数量、规模、布局和完成时间节点。加快海口市、三亚市殡仪馆搬迁,完成儋州市殡仪馆建设,年内投入使用。启动万宁市殡仪馆、屯昌县殡仪馆建设前期工作。将海口市、三亚市全域划为火葬区。全省遗体火化率达到18%以上。

  第二阶段(2020年1月1日-2021年6月30日),完善设施,提升服务能力。完成市县、乡镇、村三级公益性公墓建设。完成万宁市殡仪馆、屯昌县殡仪馆建设。持续开展散埋乱葬治理。大力推广节地生态安葬。完成殡葬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将儋州市(含洋浦经济开发区)城镇划为火葬区。全省遗体火化率达到25%以上。

  第三阶段(2021年7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加强管理,推进节地安葬。继续推进殡仪馆建设,选择条件成熟市县规划建设殡仪馆。将儋州市(含洋浦经济开发区)全域和其他土葬改革区城镇划为火葬区,全省遗体火化率达到40%以上。

  第四阶段(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巩固提升,实现行动目标。巩固散埋乱葬和殡葬陋习治理成效,因地制宜建设节地生态安葬公祭设施,组织多种形式节地生态安葬公祭活动,全面实施绿色殡葬奖补激励政策,节地生态安葬和文明祭扫成为殡葬活动主流,节地生态安葬比例达到50%以上。进一步调整扩大火葬区,全省遗体火化率达到50%以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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