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预防交通事故,提高通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周口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决定,自2020年10月15日起正式启用一批新增的电子监控抓拍设备,现将设置位置及有关信息公告如下,违者将依法予以处罚,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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