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纪委监委出台《做实做细监督职责,加强四个监督协调衔接,高质量推动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通过厘清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的内涵,构建协调联动机制,提高监督质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突出政治监督,督促践行“两个维护”
《意见》坚守监督是政治监督的定位,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以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特别是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为根本目标,把政治监督的首要地位突出出来,作为第一监督内容。从严落实“看北京首先要从政治上看”的政治要求,坚持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通过构建重大决策部署监督联动机制,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规范化、常态化,以实际行动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京华大地落地生根。
突出对标对表,拓展深化中央和市委新精神新要求
《意见》严格落实中央及市委出台的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意见、巡视巡察工作规划、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等文件精神,认真梳理市纪委监委监督方面的制度规定,系统总结近年来监督工作的实践,将中央和市委关于深化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的新精神新要求具体化、制度化,从协调衔接的角度构建四项联动机制,提出四项保障措施,努力在完善监督格局、健全监督机制上实现新突破,继续发挥先行先试的“探路者”作用。
突出不同定位,增强四个监督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意见》准确把握四个监督的不同特点,以纲带目,将纪律监督重在唤醒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监察监督重在实现公职人员监督全覆盖,派驻监督重在发挥“派”的权威、“驻”的优势,巡视监督重在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等要求落实为具体任务,并提出全覆盖监督民主生活会,建立完善监察对象权责清单制度,查结重点案件形成剖析报告和政治生态分析报告,健全巡视整改情况评价和满意度测评制度等新措施,使四个监督有抓手、能落地,推动监督工作更加精准有序。
突出发挥合力,推进监督工作协调衔接、有效贯通
《意见》紧紧抓住搭建监督平台、畅通监督途径这一关键环节,从重大决策部署监督、全面从严治党考核、政治生态评估和巡视整改监督入手,着力完善分工明确、各有侧重、有序衔接、协调一致的制度性联动机制,实现监督信息互通、监督力量互补、监督成果共享,确保“联”有支撑、“动”出实效。既为纪委监委机关、派驻机构、巡视机构同向发力、协同作战、提高精准发现问题能力创造条件,也为打好全面从严治党“组合拳”,把监督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提供路径。
突出协助职责,推动两个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
《意见》着眼于推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对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协助职责,把监督挺在前面,将市委《关于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见》中的各项要求作为监督重点,将清单化引领、项目化推进、动态化考核的理念落实到具体的监督任务中,强化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使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全面覆盖、层层落实,形成压紧压实责任的完整链条。(北京市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张祎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