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放烟花爆竹严重影响空气环境质量,加剧雾霾天气,产生噪音污染,极易酿成人身伤亡火灾事故和财产损失,2月4日,记者了解到,漯河市教育局发布紧急通知,按照《漯河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和《2021年漯河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实施方案》( 漯禁办文[2021]1号)要求,为全力做好全市教育系统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微博、微信、手机短信、飞播字幕等形式,利用单位、学校电子屏,向辖区群众滚动播放禁放宣传标语,城区学校都要利用学校电子屏飞播字幕,全天候播放禁放宣传标语,乡村学校都要在学校大门口悬挂禁燃禁放条幅,教育电视台要利用飞播字幕全天候播放《漯河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和禁燃禁放宣传标语。
压实工作责任。各县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分局、市属各学校、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禁放工作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禁放工作,亲自安排、亲自部署,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落实主体责任。要迅速认真向全体教职工和离退休人员,传达学习我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有关规定,把“谁燃放、处罚谁、拘留谁”的观念宣传到位。
认真落实巡查值班制度,切实做好本单位职工庭院的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党员干部和教职工要带头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并告知直系亲属不参与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切实管住四个“家”(自己、双方父母和孩子家)。要加强对家属楼住户、施工单位负责人、房屋租赁经营户等禁燃禁放宣传教育与监督,不得生产、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
强化监督管理。党员干部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抓好“禁放”工作的宣传引导和监督劝导。各县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分局、市属各学校、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和教育引导,对干部职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一经发现,要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