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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乡县:社区公园用地被指违规开发
2021-10-13 17:06:20

       住建部发布《关于促进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不能将城市公园绿地片面视为旅游资源和旅游产业内容,违背其公益性质进行经营性开发。禁止借改造、搬迁等名义侵占公园绿地,禁止将公园用地或园内设施以租赁、承包、买断等形式转交给营利性组织或个人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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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接河南新乡县居民反映:新乡县七里营镇南新庄村一处社区公园,占地过百亩现已被毁坏建成了别墅区,对外销售每套40多万至50多万元。现场居民反映的已建成及在建独栋别墅几十栋得以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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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促进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批准后的绿地系统规划要向社会公布。要在城乡规划中全面引入绿线管理制度,对城市绿线内的用地进行严格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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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建部强调,侵占公园用地进行商业开发的,要限期整改,并恢复用地的公园绿地性质。对公园绿地内不符合规划、未经批准,并且与公共服务、公园管理功能无关的经营性场所,要坚决予以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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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河南新乡县七里营镇居民所反映的社区公园用地被占用,开发建别墅问题。用地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土地用途不符问题?希望当地主管部门严格把关,扼制违规用地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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