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年9月以来,北京市人社局已经集中公布3批名单,总计62家企业涉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 人社部门发现用人单位存在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依法调查之后向社会集中公布,可以强化社会舆论监督,督促用人单位履行责任,同时对违法的用人单位产生震慑

● 应把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与信用体系建设结合起来,将责任落实至用人单位的负责人,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更完善的保障 

近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公布一批涉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企业名单,数量达18家,均涉及拖欠劳动报酬。

《法制日报》记者梳理发现,2018年9月以来,北京市人社局已经集中公布3批名单,总计62家企业涉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接受记者采访的劳动法专家认为,人社部门发现用人单位存在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依法调查之后向社会集中公布,能够督促用人单位履行责任,同时对违法的用人单位产生震慑。在此基础上,应该穿透用人单位的“公司面纱”,直接将责任穿透至用人单位的负责人,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更完善的保障。

集中公布违法企业

强化社会舆论监督

曾经在北京布局上百家门店的北京全时联盟便利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时公司),近日因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北京市人社局依法公开曝光。

北京市人社局公布的信息包括全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等。信息显示,去年12月17日,北京市朝阳区人社局接到劳动者投诉,反映全时公司拖欠劳动者工资。

人社部门经调查认定,全时公司拖欠赵某某、闫某某等215名劳动者2018年8月至11月工资及2018年Q2、Q3绩效工资,共计788万余元。今年1月7日,朝阳区人社局向全时公司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但其逾期未改正。因全时公司同时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朝阳区人社局已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包括全时公司在内,北京市人社局近日依法公布18家企业涉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记者注意到,在18家公司中,拖欠劳动者工资数量最多的是北京金裕通惠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裕通惠公司),拖欠金额为2118万余元。

北京市人社局公布的信息称,去年11月8日,朝阳区人社局接到有关部门情况通报,反映金裕通惠公司拖欠劳动者工资。

经调查认定,金裕通惠公司拖欠陈某等219名劳动者2018年7月至10月工资及Q2、Q3绩效工资,共计2118万余元。去年12月7日,朝阳区人社局向金裕通惠公司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但其逾期未改正。这家公司同样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朝阳区人社局已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

北京市人社局称,此举是为了加大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北京市还将把以上企业记入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纳入人力社保社会信用体系。同时,北京市人社局还将与其他部门和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实施信息共享与联合惩戒,加大用人单位的违法成本。

中央财经大学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中心主任沈建峰认为,人社部门集中通报劳动用工重大违法行为,至少传递两方面信息。其一,人社部门处理工资拖欠的力度增大,这也是党和国家着力治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具体体现。其二,人社部门在解决用工违法行为时的手段更加多元化,过去主要是处罚、事后改正,如今还将通过“黑名单”进行预防、限制和柔性处理。

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王天玉看来,北京市人社部门发现用人单位存在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依法调查之后向社会集中公布,可以强化社会舆论监督,督促用人单位履行责任,同时对违法的用人单位产生震慑。

建立欠薪保障制度

惩戒劳动违法行为

记者注意到,在18家公司中,餐饮公司数量最多,共有8家,占比接近一半。其中,北京爱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炉公司)拖欠劳动者工资金额最高,达492万余元。

去年10月23日,有劳动者向朝阳区人社局投诉,爱炉公司拖欠劳动者工资。经调查认定,这家公司拖欠左某某等265名劳动者2018年8月至10月工资,共计492万余元。

20多天后,朝阳区人社局向爱炉公司下达书面文件要求改正,但其逾期仍未改正。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朝阳区人社局已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另一家名叫布鲁诺餐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的用人单位,则拖欠劳动者工资278万余元。其他几家餐饮公司拖欠劳动者工资几万元至几十万元不等。

除了8家餐饮公司之外,科技或信息技术公司数量达到5家,居第二位。

其中,北京建勋辉煌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勋辉煌公司)重大违法行为由北京市人社局查处。去年12月12日,北京市人社局接到劳动者投诉,反映建勋辉煌公司拖欠劳动者工资。北京市人社局经调查后认定,这家公司拖欠李某某等84名劳动者工资69万余元。

今年1月23日,北京市人社局向建勋辉煌公司送达了整改通知,但其逾期未完全改正。今年2月20日,北京市人社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责令公司支付李某某等84名劳动者的工资。这家公司逾期未履行行政处理决定。随后,北京市人社局将这家公司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值得注意的是,在18家涉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公司中,有两家公司被人社部门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去年8月27日,海淀区人社局接到劳动者举报,反映北京医联蓝卡在线科技有限公司拖欠劳动者工资。经查,北京医联蓝卡在线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联公司)拖欠牛某等122名劳动者工资293万余元。

去年12月25日,海淀区人社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责令医联公司支付劳动者工资并加付赔偿金112万元,但其仍不履行。随后,海淀区人社局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北京市人社局公布的信息显示,这18家企业均涉及拖欠劳动报酬,其中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公安机关的有16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有两家。

在沈建峰看来,经过近几年的治理,拖欠劳动报酬的现象已经大大减少,不再大面积发生,但在各地因为种种原因仍时有发生。

那么,我们应该如何才能解决拖欠劳动报酬问题呢?

沈建峰认为,劳动监察保障部门在事后解决工资拖欠问题上要积极发挥作用,通过行政救济手段尽快、有效地解决工资拖欠。从长远来看,还应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制定工资支付保障条例。目前,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条例已经列入国务院的立法规划。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也应积极利用仲裁制度优势,对纳入劳动争议受案范围的工资拖欠争议依法优先处理。据悉,近期相关部门也会发布这方面的政策性文件。”沈建峰说。

在王天玉看来,这62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中,拖欠劳动报酬现象非常集中,对此,亟须建立欠薪治理的风险分担机制,比如欠薪保障制度。

我国最早建立欠薪保障制度的地方是广东省深圳市。1996年,深圳市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欠薪保障条例》设立欠薪保障基金,当时规定基金主要来源为向每家用人单位每年征收的欠薪保障费。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深圳市运用基金处理欠薪垫付案件1199宗,涉及10.55万名员工,共垫付欠薪3.44亿元,维护了员工获得工资的合法权益,保障了社会和谐稳定。

王天玉建议,通过欠薪保障制度,劳动者可以弥补部分损失,有效避免报酬拖欠引发的风险被转嫁到劳动者身上。

定期公布违法行为

切实保障合法权益

记者注意到,这并非北京市首次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去年8月,北京市向社会公布4家用人单位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北京顺来福餐饮文化有限公司、骏马国际科技有限公司、智慧双创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北京圣达鑫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达鑫公司)被公开点名。

在被点名的4家公司中,圣达鑫公司拖欠劳动者工资金额最多,有27万余元。

去年2月,经劳动者投诉,海淀区人社局对圣达鑫公司拖欠劳动者工资一事进行调查,随后确认这家公司拖欠17名劳动者工资27万余元。由于其逾期仍未履行,海淀区人社局依法将这起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4个月后,北京市第二次公布涉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企业名单,共有40家公司上榜,其中拖欠劳动报酬的31家、经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却拒不改正的4家、逾期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行为的3家、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两家。

当时,北京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总队长黄彬介绍,截至2018年11月底,北京共检查用人单位9.72万户,查处各类劳动保障违法案件1.62万件,为劳动者追发工资2.36亿元。

截至目前,北京市人社局已经集中公布3批名单,总计62家企业涉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已于2017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北京市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实施办法》要求,每半年向社会公布一次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北京市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实施办法》还明确,要加强对北京市范围内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督促和引导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包括《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等。

对此,王天玉坦言,通过常态化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在全社会形成震慑的基础上,应该把违法行为与信用体系建设结合起来,同时穿透用人单位的“公司面纱”,直接将责任穿透至用人单位的负责人,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更完善的保障。

沈建峰同样认为,近几年,各级人社部门都在向社会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人社部今年也已经公布两批拖欠农民工工资典型案件,这些都对解决工资拖欠具有积极意义。接下来应该考虑的是,如何让公布行为更加法治化、规范化,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角度进行制度完善。此外,如何让公布行为更具有威慑力,也是一个值得期待的发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