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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聘特约监察员助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2019-08-31 09:24:05

  8月27日,海南省监委召开第一届特约监察员聘请暨培训会议,选聘15名来自不同行业、不同领域的特约监察员。

  会上,15名特约监察员签订了履职承诺书。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蓝佛安为特约监察员颁发聘书。他指出,纪检监察机关要搭建活动平台,让特约监察员参与到纪检监察工作中。完善工作机制,及时收集整理特约监察员的意见建议。加强日常管理,注重了解特约监察员日常工作和思想情况等,为特约监察员履职尽责创造条件、提供保障。

  随后,省监委通过解读监察法、组织参观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等方式,对特约监察员进行了集中培训。正式上任的特约监察员将通过行使监督、咨询等职责,助力海南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为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充分发挥省纪委监委合署办公优势,推动监察机关依法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省监委出台了《海南省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暂行办法》。

  2019年4月,省监委制定了特约监察员选聘工作方案,正式启动第一届特约监察员选聘工作。“为了让特约监察员更具代表性、更加广泛地联系群众,我们主要从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省直单位和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国有企业代表,专家学者,媒体和文艺工作者,以及一线群众代表中优选聘请。”省监委办公厅相关负责人介绍。

  特约监察员拥有的是一份监督的权力,承担的是一份来自监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信任。“聘请我们为特约监察员,认的就是我们能力和品行。我们必须发挥行业优势、专业优势和职业优势,加强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我们干的监督工作,实际就是挑刺的活儿,必须坚持原则、刚正不阿,敢于讲真话,知重负重、善为敢为,切实履行好特约监察员参谋咨询、桥梁纽带、舆论引导作用。”特约监察员、立信会计事务所海南分所所长李进华说。

  作为一名新闻工作者,特约监察员、海南日报社政文部副主任周元深知舆论监督对于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推动作用。她说:“监察机关作为‘监督者’更需接受监督,避免‘灯下黑’。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立足本职工作,发挥媒体人的优势,不断提升履职能力,推动监察机关依法接受监督。”(海南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李灵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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