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日晚11时,国家监委成立后“首虎”现身——贵州省委原常委、副省长王晓光深夜落马。此时,距国家监委揭牌仅仅只有10天。监察体制改革有效整合反腐败资源和力量,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形成强大合力。监察法赋予监察机关谈话、讯问、询问、查询、冻结、调取、查封、扣押、搜查、勘验检查、鉴定、留置等12项调查措施,每一项都是“利器”,大大提升了反腐败工作效率。
从各地实践来看,反腐败各环节用时明显缩短。2018年,福建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采取留置措施并移送审查起诉224人,从监察机关立案调查到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平均用时48天,与改革前相比减少近100天;在黑龙江省,省市两级纪委监委审查调查案件平均用时比上一年缩短27天。
在效率提高的同时,质量也稳步上升。立案、处分数创40年新高,仅2018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立案审查调查中管干部68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15人。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63.8万件,处分62.1万人,均创纪律检查机关恢复重建40年来的最高值。
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引发了“自首效应”。2018年7月31日,河北省政协原副主席艾文礼成为监察法施行后首个投案自首的中管干部,其后又有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铁等人主动投案自首。据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工作报告透露,党的十九大以来共有5000余名党员干部主动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