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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谋取人事利益给予他人巨额财物 山西这两名干部被“双开”
2019-09-10 10:42:54

 中国网9月10日讯 据山西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山西省委批准,山西省纪委监委对晋城市委原常委、秘书长王晋峰,晋城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原党委第一书记程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晋峰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纪律意识缺失,忘记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巨额礼金后“交小留大”,以掩饰违纪,对抗组织审查;组织观念淡漠,为谋取人事利益给予他人巨额财物。

王晋峰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并构成职务违法,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山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山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晋峰开除党籍处分;由山西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程琳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无视组织原则,为谋取人事利益给予他人财物;与不法私营企业主沆瀣一气,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大搞权钱交易。

程琳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山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山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程琳开除党籍处分;由山西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王晋峰简历

王晋峰,男,汉族,1963年5月生,山西长子县人,大学学历,1985年9月参加工作,1991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2年5月,任晋城市委副秘书长;

2007年5月,任高平市委副书记;

2011年5月,任阳城县委副书记、代县长;

2011年6月,任阳城县委副书记、县长;

2014年3月,任阳城县委书记、县长;

2014年6月,任阳城县委书记;

2016年8月,任晋城市委副秘书长;

2016年9月,任晋城市委常委、秘书长;

2019年4月被免职。

程琳简历

程琳,男,汉族,1965年10月生,山西武乡县人,在职硕士研究生学历,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9年2月,任沁水县委副书记;

2002年3月,任沁水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5年7月,任陵川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5年9月,任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2011年9月,任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市政府党组成员;

2018年10月,任晋城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国资委)党委第一书记;

2019年3月被免职。

(编辑:郭泽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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