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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上海等5省份多名干部被处分
2020-01-01 21:57:03

 中国网12月31日讯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消息,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日前,上海市奉贤区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原党组成员、副主任陆张磊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旅游安排和收受礼品等5起典型问题被曝光。

四川省甘孜州雅江县恶古乡党委原书记张建红不担当、不作为

2018年2月16日,恶古乡马益西村村域范围内发生重大森林火灾。张建红作为恶古乡党委书记,未认真履行该乡防火第一责任人责任,对该乡存在的野外用火管控不力、宣传教育不到位、森林防火巡查不力等问题失察失管,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作为恶古乡春节期间值班值守的带班领导,张建红在未按程序履行请假手续情况下,于2018年2月14日擅自离开恶古乡,并同意该乡其他5名值班人员离岗,导致火灾发生时该乡本应值班的9人中仅有3人在岗值班,严重贻误救灾工作,致使受灾森林面积达875公顷。

张建红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上海市奉贤区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原党组成员、副主任陆张磊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旅游安排和收受礼品

2018年8月24日至25日,陆张磊违规接受上海某科技公司法定代表人钱某安排,赴江苏苏州游玩,食宿等费用由钱某承担。2018年中秋节至2018年11月,陆张磊违规收受上海某信息公司项目经理卜某赠送的月饼券和手机等礼品,价值人民币4700元。2019年春节期间,陆张磊收受钱某赠送的红酒、冬虫夏草等礼品。陆张磊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

陆张磊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粮食收储公司原经理、党总支副书记高明华,党总支原书记许路生等人违规组织公款吃喝

2014年至2018年12月期间,高明华、许路生等人经班子集体研究,授意财务人员以虚假列支等方式违规套取资金购买烟酒,累计金额达137.16万元。高明华、许路生等人违规公款大吃大喝,违规消费高档烟酒,在多家饭店吃喝545次,餐费金额累计达77.62万元。

2014年至2018年的每年春节前,高明华、许路生等人经班子集体研究,向公司中层以上干部违规发放土特产和烟酒等,共计价值9.3万元。2017年以来,高明华、许路生等人多次违规组织职工旅游,合计公款支付13.26万元。

高明华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被免去粮食收储公司经理职务;许路生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

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融媒体中心党组成员陈坤公车私用

2019年2月4日至10日春节放假期间,陈坤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驾驶县融媒体中心所属县公广信息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公务用车在公安县城区走亲访友,办理私事。

陈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海南省琼中县公安局营根派出所原所长王贵斌违规发放津补贴

2016年5月至2019年春节期间,王贵斌要求财务人员通过虚报协助破案费、误餐费、群防群治费、特情费等名目套取财政资金,违规向民警、辅警、工勤人员发放津补贴共计10.845万元,其中王贵斌个人领取6200元。2016年6月至2018年4月期间,王贵斌利用保管单位公务加油卡的便利,违规多次为其本人私家车加油,共计消费7285元。王贵斌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

王贵斌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一级警员;违纪违法款项予以收缴。

中央纪委有关负责人指出,上述5起问题都发生在节日期间,反映出有的党员领导干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自觉尚未形成,仍然心存侥幸、放松要求,违反党规党纪,侵害群众利益,必须予以严肃处理。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引以为戒,时刻自警自省自重,守住行为底线。

(编辑:金慧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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