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2月27日讯 涉嫌受贿罪,日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原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共陕西省委原书记赵正永,陕西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陈国强被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赵正永,利用担任中共陕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副省长、中共陕西省委副书记、代省长、省长、中共陕西省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陈国强,利用担任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陕西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秘书长、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编辑:金慧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