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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一处级干部被查!洛阳一人被开除党籍
2020-06-20 05:48:48

 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级调研员毛伟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据南阳市纪委监委消息: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级调研员毛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南阳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毛伟简历

  毛伟,男,汉族,1961年5月出生,河南桐柏县人,1985年8月入党,1981年9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

  1981.09—1999.06 历任共青团河南省桐柏县团委干事、副书记、书记,城郊乡党委副书记,固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新集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党委书记,毛集镇党委书记;

  1999.06—2002.06 南阳市医药局副局长、党委委员;

  2002.06—2004.12 南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2004.12—2018.02 历任南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2018.02—2019.02 南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调研员;

  2019.02—2019.06 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研员;

  2019.06— 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级调研员。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城市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李波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日前,经省委巡视组、市纪委监委扫黑办等部门移交,瀍河回族区委批准,瀍河回族区纪委监委对瀍河回族区城市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李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波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和党性原则,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私车公养;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工作纪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涉嫌滥用职权签订城市管理监督服务合同,为恶势力团伙提供帮助;涉嫌放任单位在编人员诈骗群众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李波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瀍河回族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瀍河回族区委批准,决定给予李波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来源: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清风洛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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