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贵州省人民检察院获悉,贵州省六盘水市人大常委会原副厅级干部龙秋芳涉嫌受贿罪一案,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近日由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龙秋芳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龙秋芳利用担任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和六盘水月照机场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龙秋芳1977年6月参加工作,先后任贵州省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贵州省六盘水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2017年2月至2018年7月,龙秋芳任六盘水市人大常委会副厅级干部,2018年7月退休。2020年7月,龙秋芳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同年12月被开除党籍。(记者 汪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