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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讯!信阳三名干部违纪被通报
2021-02-09 09:18:33

 今日上午,记者从清风信阳微信公众号获悉,信阳市通报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市商务局原服务贸易和会展科科长熊绍君私车公养、违规报销差旅费等问题。2015年12月至2016年12月,熊绍君使用市商务局公务油卡为其个人车辆加油4次,共计943.96元;2019年7月,熊绍君以出差名义到郑州办理私事,违规报销火车票、住宿费、出差补助共计952元。熊绍君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7月,熊绍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市商务局服务贸易和会展科科长职务,违纪所得被收缴。

  市人防办监察大队大队长刘东升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和旅游活动问题。2014年下半年至2015年下半年,刘东升在负责市人防指挥信息中心绿化景观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先后四次接受该项目中标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刘某的宴请,共花费餐费1600元;2014年12月30日至2015年1月3日,刘东升接受刘某邀请到厦门旅游,开支费用8600元均由刘某支付。2020年12月,刘东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固始县蓼城街道办事处踏月寺社区原党支部书记张中华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过节费等问题。2018年至2019年,张中华在担任蓼城街道办事处新桥社区党支部书记期间,违规将河道治理工作经费和社区集体收入用于吃喝招待15952元、购买烟酒8811元、发放过节费13500元,共计38263元。2020年12月,张中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踏月寺社区党支部书记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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