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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受贿罪 三名副厅级干部、一名县委书记被公诉
2019-04-22 21:34:24

 中国网4月22日讯 据最高检消息,日前,黑龙江省哈尔滨商业大学原副校长高虹(副厅级),安徽省铜陵市委党校原常务副校长刘其鹿(副厅级),重庆市璧山区委原常委、重庆市璧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原主任黄文杰(副厅级),湖南省攸县原县委书记谭润洪涉嫌受贿,由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鹤岗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高虹,2008年8月至2013年7月,在先后担任黑龙江省富裕县委副书记、书记,齐齐哈尔市委宣传部部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安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其鹿,2006年至2017年,在担任铜陵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黄文杰,2012年至2018年,利用其担任重庆市璧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重庆市璧山区委常委、重庆市璧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揽、土地出让、国家专项建设基金申报、公司上市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他人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湘潭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谭润洪,2012年至2018年,利用担任株洲县县长、县委书记,攸县县委书记等职务之便,在河道砂石开采权出让、土地出让、工程承揽、医疗器械采购项目、案件处理等事项上为他人或单位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编辑:金慧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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