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李中武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在党不信党,阅读并保存有严重政治问题的境外读物;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利用职务影响为亲属谋利,违规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大搞权钱交易,在融资服务、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李中武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重庆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重庆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李中武开除党籍处分;由重庆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终止其重庆市第五次党代会代表资格;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李中武简历
李中武,男,汉族,1967年7月出生,重庆綦江人,农学学士,在职研究生学历,1993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年7月参加工作。
1993.07—1995.01四川省巴县鱼洞镇农办农技员、办事员
1995.01—1996.03四川省重庆市巴南区鱼洞镇政府办事员(其间:1995.03—1996.02借调重庆市委组织部干审处工作)
1996.03—1997.06共青团四川省重庆市巴南区委副书记
1997.06—2000.12共青团重庆市巴南区委工作,曾任副书记、书记,党组书记、书记(其间:2000.03—2000.09挂职任共青团广东省广州市委城乡部副部长)
2000.12—2001.07重庆市巴南区鹿角镇党委书记
(1998.09—2001.07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研究生学习)
2001.07—2003.04 重庆市巴南区南泉镇党委书记
2003.04—2007.02重庆市巴南区发展计划委工作,曾任党组书记、副主任,主任、党组副书记
2007.02—2012.01重庆市巴南区委常委、统战部长
2012.01—2012.02重庆市巴南区委常委
2012.02—2013.07重庆市巴南区委常委、副区长
2013.07—2016.12重庆市万州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2016.12—2017.04重庆市万州区委副书记(2017.01任区委党校校长)
2017.04—2017.06重庆市荣昌区委副书记、副区长、代理区长
2017.06—2019.12重庆市荣昌区委副书记、区长
2019.12—2021.05重庆市民族宗教委党组书记
2021.05 被免职
(重庆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