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周亚昆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公车私用、多次接受高端宴请;违反组织纪律,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从事营利性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周亚昆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漠,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其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长春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长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周亚昆开除党籍处分;鉴于其已退休,按规定调整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长春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