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杨文铁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热衷投机钻营,为谋求职务晋升,搞政治攀附,对抗组织审查,长期搞迷信活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向领导干部赠送钱款;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权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与多名女性发生不正当性关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吞、骗取公共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
杨文铁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犯罪、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杨文铁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杨文铁简历
杨文铁,男,汉族,1964年2月生,1985年9月参加工作,198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6年12月任葫芦岛市公安局后勤部经管办主任;1997年3月任葫芦岛市公安局后勤部副主任兼经管办主任;2002年12月任葫芦岛市公安局后勤部主任;2006年7月任葫芦岛市公安局局长助理;2006年8月任葫芦岛市公安局党委委员;2008年2月任葫芦岛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2008年12月任葫芦岛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兼任市交通警察支队党委副书记、副支队长;2009年11月任葫芦岛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兼交警支队党委书记、支队长;2014年12月任葫芦岛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兼交警支队党委书记、支队长;2016年6月任葫芦岛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2016年12月任省公安厅警务保障部主任;2018年1月任省公安厅交通安全管理局局长;2020年7月任省公安厅二级警务专员。2022年7月被免职。
(辽宁省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