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魏彬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背离“两个维护”,恶意诋毁党和国家领导人,抨击反腐败工作,串供,销毁、转移、隐匿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违反廉洁纪律,搞钱色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退休后,利用原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请托人财物,涉嫌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
魏彬身为巡视机构党员领导干部,政治上蜕化变质,毫无理想信念,背离“两个维护”,背弃初心使命,丧失党性原则,对党极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经济上贪婪成性,价值观极度扭曲,信奉金钱至上,对纪法毫无敬畏之心,把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大肆敛财;生活上腐化堕落,内心阴暗,精神空虚,道德败坏,寡廉鲜耻,大搞钱色交易,严重破坏被巡视地区政治生态,严重损害党的事业和党员领导干部形象。其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拒不认错悔罪,性质极其严重,影响极其恶劣,应予从严从重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魏彬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魏彬简历
魏彬,男,汉族,1957年3月生,黑龙江哈尔滨人,1974年11月参加工作,1976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哈尔滨师范大学政治教育系政治教育专业毕业,大学学历,经济学学士学位。
1974.11—1979.12 青冈县民主公社知青
1979.12—1981.09 省电视台新闻部记者
1981.09—1985.07 哈尔滨师范大学政治教育系政治教育专业学习
1985.07—1989.04 省委机关工委宣传部干事
1989.04—1989.07 省委机关工委宣传部副科级干事
1989.07—1991.11 省委组织部机关党委副科级巡视员
1991.11—1996.08 省委组织部机关党委正科级巡视员
1996.08—2000.11 省委组织部机关工会主席(副处级)
2000.11—2001.12 省委组织部正处级组织员、机关工会主席
2001.12—2009.10 省委组织部机关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2009.10—2015.03 省委巡视组副厅级巡视专员
2015.03—2017.05 省委巡视组副组长(正厅级)
2017.05 退休
(黑龙江省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