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延生在担任白山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党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作为国家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代表单位向他人索要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国家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单位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