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路智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使用下属车辆,并由下属单位报销汽油费;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反群众纪律,为黑恶势力成员充当“保护伞”;违反工作纪律,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家庭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不能说明来源,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
路智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见利忘义、利令智昏,将公权力变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常委会、监委委员会会议审议并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路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路智简历
路智,男,汉族,1962年2月出生,河北唐山人,大学学历,工程硕士,正高级工程师,1995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7月参加工作。
1982.09-1986.07 武汉测绘科技大学航测与遥感系摄影测量与遥感专业学习
1986.07-1989.06 内蒙古测绘局航测队干部
1989.06-1991.09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规划土地管理局地籍管理处干部
1991.09-1996.07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规划土地管理局地籍管理处副处长
1996.07-1998.02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规划土地管理局地籍管理处处长
1998.02-2002.04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规划土地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2002.04-2003.08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2003.08-2007.12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党组书记(2002.03-2005.01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学习,2006.04获工程硕士学位)
2007.12-2008.12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区委副书记、政府区长
2008.12-2014.10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区委书记、区人武部党委第一书记
2014.10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